沈坚(1928.7~2003.3),江苏省仪征市人,1949年1月参加工作,1949年3月至1954年9月,任副乡长、乡指导员;1959年12月至1960年10月任仪征人民法院审判员,1961年7月至1969年5月任县公安局副局长,1969年6月至1972年12月任原仪征县龙河公社书记、主任,1973年1月至1986年1月任县公安局局长,1981年7月任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89年10月离休。
“老沈坚”。
这是现在江苏仪征公安系统对这位老局长的称呼,语气里透着一股亲切,还有几分尊重。从1973年起,沈坚担任仪征公安局长长达13年,在职时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83年光荣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
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一级英模必须要经受枪林弹雨。沈坚就不是那样。这位已经去世6年的老人,在家人和同事的记忆中,也讲述不出他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切都是那么平凡而琐碎。但是,就是这种平凡,在今天这样的时代,还是如此历久弥新,让人感动。
意外发现的典型
“沈坚是需要慢慢来品读的。”说起沈坚作为一个英模的价值,李孝荣深有体会。沈坚当局长时,李孝荣任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秘书。沈坚的典型材料,一开始就是由这个秘书写的。但沈坚作为一个典型,却多多少少是一个“意外”。
李孝荣记得,1981年,仪征县选举县人大代表,选举结果很意外,1100多选民中有971人投票选举未列入候选人名单的沈坚,在当选代表中他的得票最多。
这个结果让县领导非常惊喜。“没有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这个局长怎么可能得那么多票呢?”随后,沈坚被作为当年“五讲四美”的典型推了出来。先进典型需要有先进事迹材料,第一手材料的撰写任务便落到了李孝荣手里。
接到这个任务后,李孝荣才发现,沈坚的材料实在太难写了。“第一是他本人不肯说。”李孝荣回忆说,老局长是个做事认真但却低调的人,一听说自己要被推举为典型,首先便不答应。但服从组织是他的天性,在没办法拒绝的情况下,他就来个“不开口”,让你无法去写。
另一个原因就是关于沈坚本人的材料实在太少了。李孝荣知道,虽然局长的工作非常出色,但在旁人看来,这是作为一个局长应尽的责任,有什么典型可讲呢?
没办法的李孝荣决定另辟蹊径,沈坚本人不讲,就去找他的家人,找他的同事,找当地的百姓,让他们说说这位公安局长的事情。哪料到,这一挖掘,挖掘出了一个精神的富矿。
小事中的大精神
当年,当沈自义向李孝荣述说父亲这个事情的时候,可是带了点情绪的。
沈自义是沈坚的长子,这个县公安局长的儿子,至今还生活在农村,住着矮小的平房,靠养鱼为生。“如果父亲当初稍微通融一点,我们的生活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上世纪70年代末,当兵的沈自义即将退伍。在退伍前,他写信给父亲,求父亲帮他找个工作。当时退伍政策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但有一些干部找后门,拉关系,为子女和亲友安排工作。沈坚在回信中对儿子说,“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叫做‘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这种风气,损害了党的威信,这样下去怎么得了?我是共产党员,不能违反政策,你要服从组织安排。”最后,沈自义回到了生产队。
就在退伍那年6月,县公安局需要增加两名治安警,招收对象主要是农村插队知青和退伍军人。当时,县委抽调沈坚去一个单位帮助工作,局里负责招警的同志想安排沈自义,因为公社和大队都推荐了沈自义,县劳动部门也同意。沈坚知道情况后却不同意。他说:“全县表现好的知青和退伍军人多得很,我儿子表现不是数一数二的。”
就这一句话,彻底“断送”了儿子的前程,让儿子一辈子只能呆在农村里务农。
沈坚全家12口人,只有他一人是城镇户口,其他都是农村户口。组织上多次要把他的妻子户口迁入县城,他一再拒绝,至今,他的家人都在农村。
“现在看起来,户口的事情多小啊。”李孝荣说,“但仔细想想,现在我们的党员干部,要是也有这样的勇气,有依法办事、不徇私情的精神,谁不竖大拇指呢?”通讯员 沈宫轩 洪善斌 快报记者 朱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