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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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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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开车撞死人,马仔烧车又顶包
  凌晨四点多钟,江宁区某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对夫妻被撞一死一伤,正当警方对这起案件全力侦查时,一名自称是肇事者的小伙前来自首。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这名肇事者疑点重重,并最终确认为其帮老板顶罪。到最后,这位小伙非但没有帮老板成功脱罪,还将自己拖下了水。

  讨债途中出车祸

  这个顶罪的小伙子叫陈亮,今年24岁,是安徽人,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去年,陈亮从安徽来到南京跟了一个叫郭强的人干事。郭强是南京人,平日里经常混迹于赌场,陈亮就是跟在他后面帮着收债的。虽然郭强前科累累,但是他对陈亮很关照,陈亮因此对这个老板是忠心耿耿。

  去年年底一天,陈亮又跟着郭强去要债,回来的路上,已经是凌晨4点多钟,由于路上没什么车,一路上,郭强把车开得飞快。

  就在郭强麻痹大意的时候,一瞬间,“砰”的一声巨响,郭强的小轿车撞上了一辆正三轮摩托车。郭强两个人当场意识到撞上了人,在离出事地几米远停下来后,两人往后仔细一看,地上已经躺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已不能动弹,女的好像还在挣扎。“坏了,出事了!”郭强心里咯噔一下,当时的他还因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包庇罪有案在身,所以他一看出事,马上发动油门拼命逃跑。

  烧车毁迹未成去顶罪

  两个人回到南京市区后,郭强是越想越害怕,坐在他一旁的陈亮见老板这个样子,竟然想到了帮着老板一起逃避。趁着天还没亮,陈亮帮着去扔掉车牌,并将车子停在一偏僻路段之后,拿起打火机点燃了车子,欲烧车灭迹。不过,在车子起火之后,陈亮害怕车子会发生爆炸,到时候引起警方的注意,最终又灭掉了火。烧车这一计失败之后,陈亮又生一计,那就是帮老板顶罪。

  而就在陈亮他们商量着如何逃避的时候,被撞的受害者也被行人发现并报了警,就在警方侦查时,陈亮走进了派出所。

  “江宁那边的那起车祸我是肇事者!”陈亮说,虽然他极力把罪往自己身上揽,但是警方调查后发现,陈亮身上疑点重重,在警方的审问下,陈亮最终招认,自己是来顶罪的,这个时候,他才如实供述了所有的情况,而警方也很快将郭强抓获。

  一死一伤赔偿77万

  这时,郭强他们才知道,被撞到的两个人是一对夫妻,两个人当时正出门做生意,没想到出来没多久就遇到车祸,丈夫因颅脑损伤并胸部闭合性损伤当场死亡,妻子事后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也是重伤,事后鉴定已经构成了五级伤残。案发后,郭强赔偿了这家人15000元。

  2009年4月,郭强因犯非法拘禁罪、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今年6月底,他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陈亮因涉嫌包庇罪被起诉到江宁区法院。同时,被撞死者的家人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郭强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78万余元。

  法庭上,郭强和陈亮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法院审理后认为,郭强违法驾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陈亮明知被告人郭强是犯罪的人,仍帮助其逃匿并替其顶罪,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包庇罪,且在刑满释放五年以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近日,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处,郭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陈亮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郭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77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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