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陈水扁的世纪梦魇·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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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案缠身
陈水扁将继续“被告生涯”
· 台湾9·11 轰动世界
· 特侦组将启动“第三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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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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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将启动“第三波起诉”
  一场激烈的押放攻防战即将上演

  一审宣判后,是否继续羁押陈水扁成为关注焦点,已经在看守所超过九个月的陈水扁将在本月25日再次羁押期满,台北地方法院最快在下周将案件移审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将开庭裁定延押或重金交保。当地媒体预估,北院移审上级法院分案当天,法院将再上演扁押放攻防战。

  陈水扁去年11月遭特侦组声押获准,12月12日全案起诉后,当时被分到承审扁案的台北地院审判长周占春当庭将扁释放,陈水扁短暂获得10多天自由。

  北院随后将2006年查黑中心起诉的公务费案,与特侦组起诉的扁案并案,全部交给原承审公务费案的蔡守训合议庭审理。蔡守训去年底裁定依重罪、有逃亡串证之虞羁押陈水扁,并三度延押,第三次延押的期限将到9月25日届满。

  法界人士表示,虽然离延押期满还有约2周时间,但因扁案敏感,预料北院合议庭应不会太慢移审,考虑北院行政流程与作业时间,最快下周后半段最有可能是移审日。

  陈水扁5月21日出庭时,解除3名律师的委任,当时特侦组就分析,陈水扁的策略是眼见一审无望,索性放弃一审,到二审再拼。

  法律界人士分析,由于刑事诉讼法对于羁押被告,赋予法官很大权限,就算被告涉犯5年以上重罪、且逃亡串证嫌疑重大,法官仍可就有无羁押是否会影响到审判,决定羁押被告与否,这就是为什么周占春、蔡守训会作出不同裁定的原因。

  事实上,重大贪污被告一审宣判、移审上级法院接续羁押的比例相当高,但因扁案牵动敏感政治议题,全案移审上级法院、完成法官分案当天,预料审、检、辩三方将再上演一场激烈的押放攻防战。

  陈水扁涉案多多,将继续做被告

  台湾“高检署”表示,未来全案若二审,将由黄和村、张进丰、林锦村3检察官接手公诉。

  林锦村和张进丰原本各担任台北、桃园地检署的襄阅主任检察官,都是机关发言人,今年双双调升“高检署”;黄和村升任“高检署”前,在台北地检署也是检肃黑金专组的主任检察官,3人都有丰富侦办贪渎案件经验。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检方人士指出,包括企业给款扁家案、机密外事款遭诈领等后续案件也已近尾声,近期将第3波起诉,但二次金改案部分仍需时间调查。

  特侦组侦办扁案,去年12月12日起诉包括“国务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洗钱等4案,是为第一波;今年5月追加起诉扁珍向前中信副董事长辜仲谅索贿,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扁珍1000万元,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是为第2波。

  检方人士表示,目前特侦组侦办中、与陈水扁相关的案件,尚有机密外事款遭诈领、企业给款扁家、二次金改等十余案件。其中,二次金改案的案情、牵涉人员及法令复杂,检察官仍须厘清。

  企业给款部分,特侦组追查扁家存放在国泰世华银行新台币近8亿元的款项来源,包括元大集团疑行贿2亿元,以及其他企业给付扁家的款项。检察官正厘清扁家有无构成“违背职务收贿罪”或“不违背职务收贿罪”,若认定为后者,行贿的企业将不涉刑事犯罪。

  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前总经理马维建及前开发金控总经理辜仲莹、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因涉嫌协助扁家洗钱,已被特侦组列为被告。而辜仲莹、郑深池所涉的开发金并购金鼎证及中信金插旗兆丰金等案,检方仍在侦办中。

  另外,滞美不归的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被控涉嫌协助扁家藏匿珠宝及洗钱,特侦组3月间将他列为被告,且发布通缉,并未列入下波侦结范围。

  机密外事款部分,特侦组查出陈水扁涉侵占机密外事款项共计30余万美元,已被列为贪污被告;前安全部门秘书长邱义仁也涉侵占“安亚项目”款项案,遭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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