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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撞死8人
司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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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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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8人司机被判死刑
  今年1月24日,河南滑县上官镇人魏法照酒后驾驶汽车,先后在两处肇事,导致8死3伤的严重后果。前日,记者从滑县法院获悉,被告人魏法照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这是河南省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4日下午,被告人魏法照在滑县万古镇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J90153的小型普通客车,于当天18时30分,在途经万古镇、高平镇,行至滑县孟高公路高平镇苗东村路段时,发生第一起交通事故,将路边一对老年夫妇撞伤。这对老年夫妇因伤重死亡,魏法照的车辆也被损坏。

  首起交通肇事发生后,魏法照没有停车对被撞的老年夫妇进行抢救,而是继续驾车向西加速逃逸。高速行驶的客车行驶至滑县高平镇东留寨村大街后,先后又撞上该村8名群众,并与同向行驶的牟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继而推着摩托车行进。最后撞到公路北侧一座庙宇的屋角后,客车因毁损严重无法行驶,被迫停止。第二起事故导致6人死亡、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魏法照进行了抽血鉴定,检验结果表明,魏法照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07mg/100ml,属醉酒驾驶。今年1月31日,滑县公安局将魏法照刑事拘留。2月12日,魏法照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第一起事故中,被告人魏法照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汽车致两人死亡并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第一起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魏法照为逃避法律的制裁驾车加速逃逸,其行为本身已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客观上导致6人死亡3人受伤、公私财产受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被告人魏法照当庭认罪态度不好,依法应予严惩。

  据《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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