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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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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公安部解决孩子出境难题
南京市公安局将代家属与襄樊公安局联系办理
  “苏鄂出入境政策有出入 咋办?”后续

  因为苏鄂两地的出入境政策有出入,马来西亚籍的余先生无法给儿子办理出入境通行证,为此焦急万分。此事经快报报道后,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非常重视,昨天上午,该处向省公安厅汇报,并由省厅向公安部请示,最终决定从方便办证人角度出发,由南京市公安局代为办理婴儿的出入境手续。

  民警向尚女士介绍出入境管理政策

  外国人通常应该“先入后出”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商科长对记者说,他们昨天一直在为余先生孩子的事情进行研究和协调,争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孩子是没办法持马来西亚护照离开南京的。”商科长介绍,余先生儿子的马来西亚护照是在国内取得的,上面没有中国边防部门的入境验讫章,所以他无法持马来西亚护照离开中国,因为外国人到中国来通常是“先入后出”。外国人没有入境记录,是出不去的。

  根本问题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的,如果孩子在中国出生,那么就具有中国国籍。“由于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余先生的孩子尽管领取了马来西亚护照,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他只具有中国国籍。”商科长说,正常情况下,中国公民前往马来西亚,只要在公安机关领取护照并取得马来西亚的签证就可以成行了。但余先生孩子的马来西亚护照却给他们带来了麻烦。

  南京市公安局受理申请

  商科长说,公安机关为解决这些跨国婚姻所生子女的出境难题,通常的做法是为他们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让他们可以离开中国后再凭外国护照回到国籍所在国。

  据商科长介绍,这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只能一次性使用,这是个蓝色的本本,专为这种特殊情况的人员解决反向出境的问题。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吴处长介绍,对于余先生夫妇的问题,他们非常重视,昨天上午就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作了汇报,省厅又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请示,最终决定由南京市公安局受理申请,正式着手办理。

  “这完全是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公安机关做出的特殊举措。”吴处长强调。

  “因为当事人很急,如果再让他们到襄樊去,就不是人性化的举措了。”他表示,他们现在受理此事,还是要首先发函到襄樊公安局确认孩子母亲的户籍,以及孩子有没有在襄樊落户等。经过对方确认后,他们才可以办理手续。

  “目前这样操作,可能较长的时间才能办下来。”吴处长强调,公安机关会尽快办理,尽量满足余先生夫妇携子“十一”回马来西亚的愿望。

  当事人:现在理解了

  昨天下午,余先生的妻子尚女士来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听了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人员的介绍后,她表示能够接受,“真是麻烦你们了,最终问题能解决,我们就放心了。”

  尚女士说,起初她也很不理解两地公安部门的做法,认为是相互推诿,但是在听了介绍后,她完全理解了。

  “其实我们当初也没想到有这么麻烦!”尚女士说,作为跨国夫妻,他们生下孩子必须立即申报马来西亚国籍,这通过马来西亚驻上海领事馆就可以办理。但是要让孩子“回”到马来西亚,才发现并不是那么容易。

  据了解,由于目前涉外婚姻很多,因此孩子出入境的手续问题,也成为了像南京这样的大城市经常遇到的事,据介绍,由于《国籍法》是1980年制定的,已经不太适应当前社会的变化了,国家正在着手重新修订。也许当修订好的《国籍法》颁布后,像余先生这样跨国夫妻的孩子出入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快报记者 孙玉春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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