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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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撞上玻璃门骨折
商家5000元“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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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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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撞上玻璃门骨折商家5000元“买单”
  快报讯(记者 陈英 通讯员 六工)为了美观,很多商店都用透明玻璃门,如果没有任何字样的话,会让人误以为没有门而撞上去,年轻人最多揉揉头,可如果是一位老人,那情况就不一样了。这不,近日年过七旬的李老太太就因为撞到玻璃门,导致坐骨骨折。

  李老太太家住浦口区,在女儿梁女士的陪同下来六合区雄州镇玩,在一家鞋店门口,梁女士怕老母亲累,就让她在门口的长椅上坐一会儿,她进去买双鞋就出来。老太太坐了一会儿看到女儿没出来,就进鞋店去找。谁知道走到门口,“砰”地一声撞到了玻璃门上,而门口铺的是地砖,老太太一下就跌倒在了地上。梁女士冲出来一看吓坏了,扶起老母亲,发现母亲的左脚站不起来。

  在鞋店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梁女士带着老人到六合区中医院拍片,配了点药,花了近千元。鞋店也自知有愧,另外还给了老人营养护理费1000元。可是拍片显示,老人摔下去时导致坐骨骨折,还需要进一步CT检查和治疗,而老人的家不在六合区,到雄州镇来看病很不方便,儿女也都要上班,照顾起来也不方便,老太太要求回家看病,而鞋店表示不再管此事,无奈老太太委托女儿到六合区12315投诉。

  六合消协在调查中了解,鞋店的玻璃门透明度很高,却没有“正在营业”、“推”、“拉”等字样,容易让人误解为门是开着的,另外地砖很窄且无防滑垫,以致老人被撞后站立不稳跌倒。根据《消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考虑到年迈老人确实需要人照顾,经过与鞋店沟通协商,鞋店一次性再赔偿老人3000元。

  9月10日,南京市军休干部文化艺术展在玄武区军休四所举行,展出的约500件书画、摄影、剪纸及古钱币、像章等收藏作品,让参观者大开眼界。快报记者 施向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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