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常州市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从9月1日起,《常州市市区农民工城镇落户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常州市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对农民工落户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对落户农民工的住房条件没有明确要求,而对高技能人才更加看重,经过初步测算约有5570人符合落户条件,他们可以率先申请落户常州。
初步测算,5570人符合落户条件
随着常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来常务工的农民工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35.61万人,到2008年末的123.2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达16.8 %。今年7月份的抽样调查显示,有54.6%的农民工在常州工作5年以上。解决农民工社会归属问题,解决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问题,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调动广大优秀农民工投身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还有利于激励更多的农民工向高技能人才方向发展。
“以前虽然也有政策允许农民工落户,但门槛较高,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10年以上和有住房要求等限制,没有明确落户规范。”常州市劳动和保障局新闻发言人戴亚东副局长介绍,这是常州市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针对农民工落户作出了明确规定,解决了为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为此,常州市劳动和保障局会同公安局按照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吸引人才的原则,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农民工城镇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据初步测算,目前约有5570人符合落户条件,其中去年以来受中央和省市表彰的100名优秀农民工将可以率先落户。
优秀农民工落户无需具备住房条件
在周边城市对住房都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常州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经过慎重研究,考虑到农民工收入实际,如果住房有明确要求将会阻止一些优秀农民工落户,因此政策中对住房没有明确要求。戴亚东表示,“这给农民工降低了落户成本。”
此外,本次规定的农民工落户政策,对高技能人才有所倾斜。由于常州市是现代制造业名城,不但需要海归等高科技人才,更需要高技能人才生产产品,因此持有技师等以上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可以直接落户。这体现了落户政策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视。
“那么农民工的配偶和未婚子女能否享受到这项政策呢?”昨天,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工作人员解释道,考虑到社会整体环境,此次经核准落户的农民工,在常州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具体操作实施办法按照2003年《常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规定》办理,具有稳定职业的外市人员,在常州市购买或自建房屋(含购买自建房屋,下同,其中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自建房屋建筑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在辖市购买或自建房屋的面积不作限制)的,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迁入。也就是说,如果优秀农民工自己符合落户条件,但是由于没有合法、固定住所,配偶和未婚子女仍然不能落户。
刘劲松 孙羽霖
快来看看你满不满足这些条件
申请条件
该《实施办法》适用对象是常州市区范围内的农民工。金坛市、溧阳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申请办理城镇落户的农民工条件(基本条件):一是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二是已纳入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四是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生育政策;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具备以下(九个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可申请办理落户城镇手续:一是在常州市获得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嘉奖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二是在常州市受到国家、省、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及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三是受到常州市市委、市政府表彰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四是在常州市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五是在常州市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常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六是带高新技术成果在常州市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的;七是在常州市市级以上(含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且在常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八是在常州市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九是农民工党员被常州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落户条件的放宽,突出了对创业、优秀农民工及高技能人才的政策倾斜。
如何办理
落户市区内的农民工可在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办理,落户武进区的在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办理。
《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城镇落户的农民工,先递交落户申请,然后由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办理。用人单位必须已在工商部门登记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迁入亲属处的,需提供亲属同意挂靠落户的书面证明材料。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的,需提供常州市市区以上科技部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计划合同书。审核办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