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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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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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抢劫杀人案开庭,两被告互咬
因陈浩是累犯,检方建议判处其死刑
  陈浩(左)和任彦培(右)在被告席上互相推卸责任 徐高纯 摄

  快报讯(通讯员 中法宣 记者 马乐乐)昨天上午,震惊南京的“4·18”抢劫杀人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法警押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的被告席。

  在庭审中,被告人陈浩和任彦培双双认罪,对所犯罪行表示忏悔。检方对陈浩的量刑建议为死刑。

  今年4月18日,常府街一银行门口发生劫案,两个年轻人抢走一位女士的包。正巧路过的于葆林和张定华等南京市民把任彦培抓住,但却遭到同伙陈浩的报复。市民于葆林被陈浩用刀捅伤,壮烈牺牲。

  两名歹徒被抓获后,还供出他们在今年4月8日晚10时许,曾携铁锤、刀具等凶器在河南焦作一个批发部,采取捂嘴、砸头等手段,当场劫取一名妇女现金1000余元,并导致这名妇女一只眼睛失明。

  昨天上午的庭审中,于葆林90岁的母亲也坐在旁听席上。当两名被告人被法警押上庭时,她表情气愤。于葆林母子的律师也出现在法庭上,他们提出的民事赔偿金额当庭经过变更,从41万元变为38.9万元。而河南焦作被劫的夫妇也一起出现在法庭上,受害女子的索赔金额为76万多元。

  在庭审中,两被告人一度互相推卸责任。任彦培辩解说,所有的主意都是陈浩出的,自己被市民按倒后,也是被陈浩拉起来跑的。“我没拉,是他自己跑的。”陈浩马上反驳说。

  公诉人指出,陈浩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5年内再犯,应当算累犯,要从重处罚,“建议对陈浩判处死刑”。

  庭审中,两被告人早已没有当初行凶时的狠劲,声音非常微弱。面对检方起诉他们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的指控,他们均点头认罪。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陈浩说,自己对在南京犯下的罪行感到无地自容,痛恨自己的侥幸心理和错误的价值观,“我真诚地向受害人和他们的家属道歉,希望能让他们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任彦培同样感到异常后悔,“如果有可能,我希望用我的一生来弥补所犯下的错”。

  对于民事赔偿方面,他们都表示,自己没有经济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希望法院联系自己的家人。陈浩没有家人出现在法庭上,任彦培有几名亲属到庭,但能否进行赔偿尚不得知。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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