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者接生
产妇母女双双亡
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一贵州籍女子罗某擅自为32岁的孕妇接生,导致孕妇死亡,产下的女婴抢救无果也死亡。近日,滨湖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1万元,并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计17.7万元。
罗某来自贵州,曾于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在贵州省某地区卫生学校接受“乡村医生”的专业培训,但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2008年5月起,罗某在无锡市滨湖区某街道附近的贵州籍民工中进行个体非法行医。
今年5月12日凌晨4时许,罗某应陈某的要求至陈的租住地为即将分娩的陈某的女友刘某接生。随后,罗某为刘某静脉滴注缩宫素注射液和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为刘接生下一女婴,见婴儿无哭声,发现女婴已死亡,立即给婴儿做人工呼吸,但抢救未果。尔后,刘某便开始出血、头昏、疼痛。罗某遂为刘某静脉滴注250毫升复方氨基酸,刘某在床上翻滚难受,静脉注射针亦在翻滚过程中脱落。陈某见状遂拨打“120”求救。罗某见刘某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对陈某讲“到医院里面,医生问起来是谁接生的,就说是自己家里人接生”,随即潜逃。当日10时许,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承办法官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已审理两起非法行医案件,非法行医者私自为产妇接生导致伤残。受害方多为农民工,为节省费用、贪图方便而选择没有资质的个体医生,最终酿成悲剧。法官提醒外来务工妇女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产检、接生,避免惨剧发生。尹伟伟 丁炯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