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和2009年的江苏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也包含在高考模式之中。江苏是否也有学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不高被退档,或因为评价高而被破格录取?记者调查后发现,中学一般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持谨慎态度,而高校在录取时仅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并非硬杠杠。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被中学和高校人士一致认为是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先决条件。
江苏从2008年开始实行新的普通高考模式,即“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2009年同样沿用。这一方案中,综合素质评价从志愿填报到最后录取都会起一定的作用。《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最终打得太好或太差都比较难。”一位中学老师表示,如果因为综合素质评价让学生上不了大学,这样沉重的责任老师和学校可能都难以承受。而且这种定性的评判由于缺乏标准,操作性不强。比如以拾金不昧为例,是以行为还是以金额来判断评价?“这个操作是很难的,因为它不像考分是定量的,而是定性的评价,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尺来衡量。”这位老师说。
“目前的现状是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应该说不是硬挂钩,而是软挂钩,主要是作为参考,但相信这是一个过渡阶段。一定要建立公众认可的诚信评价体系,才是硬挂钩成熟的时机。”一位高校招生负责人表示。
“在今年录取中没有发现综合素质评价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处副处长王虎介绍,虽然今年没有此类情况出现,但如果今后碰到有考生的等级较低,高校也不能仅凭一个等第来确定是否退档,校方肯定会慎重对待,需要说明等第差的原因的材料支撑再做最后定夺。
一位高校招生工作人员说,由于江苏实行平行志愿,一旦退档就意味着这一批次正常投档的机会失去了,因此各高校都格外慎重,现在江苏高校在平行志愿背景下普遍的进档比例是1:1.05以内,并且都在尽力争取进档后不退档。
快报记者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