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当我看到教育部规定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适当批评”的时候,觉得特别好笑,因为我们教师对学生的批评一直都是“适当”的。如果你在批评教育学生的时候,话要是稍微重一点,有的学生就会和你对着干,有的学生家长也会到学校来指责老师“侮辱学生人格”,有的甚至会告到市教育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不良影响”全由你教师个人承担。在这样的背景下,教师的批评能不“适当”吗?
(扬州 刘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