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谢静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晨读、早读、早自习等,连升国旗的时间也得计算在内。最近,江苏省教育厅发文要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昨天,相关负责人对一些细节进行了解读。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的解释,“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是指上午、下午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时间。上午,从学校要求非住校生早晨到校的时间与住校生到班的时间(如两个时间不一致,按照最早的算起),至中午放学;下午,从开始上课至放学。上下午两段时间的总和为全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包括晨读、早读、早自习、升国旗、课间休息、大课间、广播操、眼保健操、自习课等。中午放学至下午开始上课之间的时间是学生自由支配时间,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自习、午练、午读等。下午放学后,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自习。
此外,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含预备、课间休息时间在内不超过120分钟。晚自习是住校生自己做作业、看书的时间,不得进行上课、考试、评卷等教学活动。学校、教师也不得对非住校生提出参加晚自习的要求,更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家长写申请要求参加晚自习。学校也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非住校生住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