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版:民事
3上一版  
PDF 版
· 近百小学生校门外露天吃午饭
· 撞伤孕妇的司机在淮安被擒
· 一夜间 15辆轿车车窗被撬
· 砰 “大粪包”从天而降砸中汽车
· “新社区主任”频频骗倒老人
· 与7旬女婿吵架 9旬老人出走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9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砰 “大粪包”从天而降砸中汽车
建康新村频现高空抛物,居民、物管和民警都很头疼
  白下区建康新村是一个老小区,小区内有2栋32层的高楼,因楼内大部分为租房客,所住居民素质参差不齐,高空抛物屡屡发生。昨天深夜,停放在两栋高层之间的一辆轿车被楼上扔下的酒瓶砸坏后挡风玻璃,而几个小时后,一个纸包又从天而降,砸到一辆轿车顶棚,纸包内的大便撒得满车都是。高空抛物,让一楼居民、小区物管、停车场收费员以及社区民警都忍无可忍,但却束手无策。

  白酒瓶从天而降

  砸坏轿车玻璃

  前晚,市民李先生开着新买不久的“福克斯”到白下区建康新村一亲戚家玩。李先生交了5元停车费后,在收费员帮助下,将车停在了小区两栋高层之间的停车位。

  当晚11点半左右,李先生从亲戚家出来准备开车离去时,发现车后面的挡风玻璃破了一个洞,便找到停车场的收费员讨说法。收费员称,他一直在门口值班室,没发现有人前去砸车。而小区物管也称,没见有人砸车。自己是交费停车的,车被砸坏,收费方肯定要负责,李先生只好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在李先生的轿车附近找到了一只完整的白酒瓶,与李先生车后挡风玻璃上的洞一对比,民警断定就是这只酒瓶砸坏了他的车。根据玻璃破损的程度,民警还断定这只酒瓶是从高层掉下来的,很可能是有人故意扔下来的。

  因为已是深夜,不少居民都休息了,到底是谁扔的酒瓶,查找起来非常困难。民警只好暂时放弃查找,对李先生轿车被砸坏玻璃,警方表示第二天与停车场协商,负责帮助其修理。

  报纸包着大便

  砸中轿车车顶

  昨天早上5点多,路过建康新村高层的居民周先生听到“砰”的一声响传来。周先生回头一看,发现停放在两栋高层之间的一辆轿车车顶上多了一团报纸。

  早上6点左右,一男子来到两栋高层之间准备开着那辆被报纸团砸中的轿车,可他刚走到轿车旁边,一股臭味扑鼻而来,仔细一看,自己车顶周围全是大便。原来,砸中他车的报纸团里包着一堆大便,报纸团砸到车顶后,大便散落得满车顶都是。

  “谁这么缺德啊,有本事给我出来。”该男子在楼下叫嚷了半天后,也没找到那个丢下大便的人。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到停车场值班的佘师傅。佘师傅找来水桶,从旁边小店取水帮忙洗车。“满车的大便,一股臭味让人恶心,我清洗了好半天才把车勉强洗干净。”

  警方: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

  据小区物管介绍,小区内这两栋高层住宅经常发生高空抛物现象。“这两栋楼里面大部分是租房客,素质参差不齐。”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管工作人员称,去年还从楼上掉下一把生锈的菜刀,所幸的是落在了旁边的草地上,没砸中人。

  据在附近巡逻的一社区民警介绍,对建康新村的“高空抛物”,警方曾采取多种办法,可一直都未能成功禁止。辖区派出所早在几年前就在高楼附近安装了摄像头,一方面能监控“抛物源头”,同时也能更好地监控小区治安。可监控设备没运行几天,摄像头就莫名其妙地被损坏,每次修好后不久,摄像头又会坏。

  电子监控不成功,小区物管又设法采取人工监控方法。每天傍晚开始,安排人在高楼附近巡逻,希望能找到楼上抛物的“罪人”,可巡逻的人总不能一直昂着头,这招还是不奏效。

  “文明劝告那就更别提了,我们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标语,楼内住户都视而不见。”物管工作人员称,他们最担心的是有人被砸到,或是楼上扔烟头引起火灾。

  律师:

  受害人可告楼上所有住户

  像建康新村这样的小区,一旦发生高空抛物,很难找到肇事者,受害人又该怎样索赔呢?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晓峰称,如果高空抛物,仅仅是民事伤害引致的赔偿问题,在受害人无法确定施害人员的情况下,可以将抛物发生位置垂直上空所有窗户和阳台等未封闭的住户全部作为被告告上法庭!”按照民法的相关规定,在受害人将这些居民告上法庭后,被告居民应该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抛物,“如果自己不能举证,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朱晓峰律师还认为,如果抛物抛下的是刀具及其它有伤害性的物品,完全可以致人伤害或者死亡的物品,而且实际上也导致了伤害或者死亡事件发生,根据伤害程度,有可能属于刑事犯罪了,肇事者甚至可能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快报记者 李绍富 文/摄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