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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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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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卖小产权房将没收购房款
  广州:

  买卖小产权房将没收购房款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不要购买“小产权房”的公告》指出:“小产权房”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小产权房”买卖一经查实,购买者买“小产权房”的房款会作为非法所得款项被没收。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强调,对违法占用耕地开发房地产的“小产权房”更要严肃查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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