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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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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优惠到30日截止?瞎扯!
房产局辟谣:现行房产交易优惠政策截至12月31日,别听个别中介忽悠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 通讯员 方市兴)这几天办理房产交易登记的人怎么这么多?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的工作人员很纳闷。一问才知道,很多买房人听房产中介说“购房的税收优惠政策9月30日截止”,这才急匆匆来办证。该局昨天就此发布通告说,这个传言不实,现行的房产交易优惠政策将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止,市民不必惊慌。

  “最近这两天忙着办理二手房登记的人很多,开始还以为市场又火爆了。”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说,经过他们调查,一些抢着办证的买房人的回答几乎一致:“听说政府退税、领补贴的时间到这个月的月底就到期了。现在不办,怕是再也拿不到补贴了!”

  一些急赶着办二手房买卖手续的市民告诉记者,他们是听房产中介公司的人员说的,“他们说政策是这样的,我们就相信了。”来自房产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9月2日二手房的登记交易量达到了479件,而平常一天的登记量在300件上下。

  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他们走访调查,这个传言确实是由个别中介经纪人员传出来的,这么说的目的是给买房人增加心理暗示:优惠就快取消了,要尽快买房,以此来获取更多的佣金利润。

  记者采访获悉,中介公司传言的依据是2008年9月19日南京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106号文”),其中关于加大住房交易税费补贴的期限,规定是“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但是,在此后出台的另一份新文件,即2008年12月24日南京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简称“232号文”)中,按照国家、省市的新精神,加大了购房契税的政府补贴力度,该文件的执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这份文件还作了一条补充规定:即“106号文”的执行时间“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

  产权市场处人士表示,这两份文件都将执行到今年12月31日,市民不管是办理领取政府补贴手续,还是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都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确定日期,没有必要集中赶来排队,不要听信外界传言。

  南京购房

  税收优惠政策

  144㎡以上的高档房实际契税为房价的2%(税率3%,南京补贴1%)

  90—144㎡的普通住宅实际契税为0.5%(税率1%,南京补贴0.5%)

  90㎡以下“零契税”(税率1%,南京补贴1%)

  和二手房转让“5年改2年”营业税的政策一样,这一政策的执行截止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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