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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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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下月不得绕过车主
  联网露“猫腻”:车子送修理厂,2次理赔变4次

  车险理赔下月不得绕过车主

  “明明我只把车送到修理厂修了2次,怎么保险赔案却有4次?还有2次事故我根本就不知道!”6月份全省车险平台联网后,不少车主在续保时因保费上浮从而发现了修理厂的“猫腻”。不过,近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1月1日起,保险公司在支付理赔款时不得绕过被保险车主,而且千元以上赔款直接转账。

  南京一家大型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自从6月底江苏省23家车险公司信息联网后,就暴露出不少修理厂骗保的事件。“因为出险次数超过3次,保费就要上浮,所以很多车主在这次信息联网后才发现,理赔事故被人为增加了。”这位负责人称,很多车主为省事,经常把车、自己的身份证丢给修理厂去代办保险,而修理厂在掌握了这些东西之后,一般在当天报了案之后,第二天再搞个碰擦,来骗保。

  业内人士称,车辆出险后的修理环节是不法分子利用骗赔的主要环节。特别是“直赔”协议(指被保险人不向修理单位直接支付修理费,而委托修理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所得赔款冲减被保险人应交的修车款)的出现更加剧了这种骗赔案的发生。

  为打击修理厂骗赔案的发生,《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加强事故车赔付前的查勘定损。《通知》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能将车险核损、核赔权授予本公司以外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尤其是修理单位。对修理单位提供的被保险人授权书、维修清单及发票支付保险赔款等都要详细审核。

  快报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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