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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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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天使竟成黑帮老大
徐州判决一起涉黑大案,判决书长达66页,涉案16人被判刑
  以茶楼、家具厂为据点,采取拉拢、引诱、胁迫等手段,先后吸收发展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成为组织成员,这个以邵军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8年来屡次作恶,动辄出场上百人聚众斗殴,恶行横跨苏鲁皖三省,遍布徐州六县。近日,徐州铜山县法院依法对该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邵军等16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20年到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昨天,记者调阅卷宗发现,黑老大邵军曾是一名医科大学毕业的大学生。从一名曾经的“白衣天使”蜕变为称霸一方的“黑社会大哥”,邵军到底走过了怎样的一个人生轨迹?

  收取“出场费”支持组织活动

  据铜山县法院审理查明:邵军一伙为支持其组织活动,在开设茶楼和家具厂的同时,还依仗其黑恶势力为他人“强迁”、“摆事”、“要账”,提供非法保护,收取出场费。收费标准从200元到5万元不等。

  2003年,贾汪区某村村民李某因向山东台儿庄后孟的水泥厂送建材与后孟村村民发生纠纷,并相约在后孟进行斗殴。李某找到邵军请其去处理此事。邵军带领刘某、张某等人驾驶四辆车,携带锨杆、洋镐把等工具到达后孟,助架、斗殴,事后李某给邵军出场费人民币600元。

  2003年夏天,徐州人李某为阻止张某等人送料,找到邵军请其出面处理此事。邵军即带领李某、邱某等六七十人携带砍刀、木棍等械具到工地找张某等人斗殴,事后李某支付给邵军出场费(酬金)人民币6000元。

  2006年4月下旬,王某因和闵某产生债务上的纠纷,遂雇佣邵军对闵某进行报复。邵军即安排常某、卢某等人,驾车携带木棍等作案工具至铜山县铜山镇梅园小区附近,对正要驾车外出的闵某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闵某的伤情为重伤。事后王某支付邵军酬金一万元。

  2007年6月,徐州市泉山区人陈某为了顺利接管其兄在安徽省宿州市开的煤矿,便请邵军带人去架势。邵军遂带领常某、李某、朱某等五六十人,驾驶十余辆车至陈某的煤矿为其接手煤矿架势。2008年4月,陈某的煤矿出事故死亡一人,死者家属来矿上解决赔偿问题,陈某遂请邵军带人来解决此事。邵军即安排手下到矿上,持洋镐把等械具,对死者家属进行威慑,后陈某分多次支付给邵军“出场费”人民币4.9万元。

  违法犯罪恶行横跨苏鲁皖三省

  此案的主审法官张双华介绍说:以邵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组织层次清晰、分工明确、集结迅速。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时间跨度长、地域分布广、参与人员多、涉案数量多四个特点。

  时间长:从2000年到2008年,该团伙为非作歹长达8年;

  地域广:从徐州市到山东省,从贾汪区到铜山县,再到宿州市,该团伙的恶行横跨苏鲁皖三省,遍布徐州六县;

  参与人员多:少则十几人,多则数十人,甚至上百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都浩浩荡荡,使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

  涉案量多:在长达66页的判决书中详细列举了该团伙近年来所犯下的种种罪行,其中聚众斗殴11起、寻衅滋事13起、故意毁坏财物4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赌博、窝藏、盗窃各1起,另外还有数十起严重违法案件。

  近日,铜山县法院依法对该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决书长达66页。

  法院审理认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遂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邵军、常某、卢某三人有期徒刑19年、20年和18年,并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刘某、朱某、赵某等人6个月至10年有期徒刑。

  “做医生没意思,出来混风光!”

  让人闻风丧胆,让老百姓恨之入骨的黑老大邵军,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

  据办案法官介绍,邵军戴着黑框眼镜、皮肤白皙、外表文弱,富有书卷气质,给人感觉就像一个老老实实的大学生。

  昨天,记者调阅有关卷宗了解到,邵军原本是一名医学专业的大学生,1997年就读于山东某医科大学,毕业后进入了贾汪区某公立医院,可谓是生活安逸、前途光明。原本应该救死扶伤的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违法犯罪、为霸一方的“黑社会大哥”?

  邵军在法庭上供述了自己犯罪的心路历程:“上学时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是成为一名医术高超的医生,毕业后分到医院,但没过多久就感觉那里的工作太无聊、枯燥,觉得没有啥意思,就出来混社会,刚开始的时候是跟人家当小弟,其间我接触了社会上的混子,看到那些混子很风光,所以也想学他们,刚开始我跟着别人捧场架势,有时挣个喝酒钱,跟着别人打打杀杀的,当时也觉得不错,不过过了一段时间后,我感觉到天天跟着别人也没太大意思,我要干出自己的一番事业来,要发展自己的小弟”。

  据邵军陈述,为在社会上树立自己的“老大”地位,他先后在徐州市开设茶楼,在贾汪区开办家具厂,并以此为据点,用拉拢、引诱、胁迫等手段,先后吸收和发展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成为组织成员,并通过给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成员发辛苦费、零花钱、摆平事端、出资疗伤、资助逃跑、窝藏组织成员等方式,笼络和稳固组织成员为其跑腿效命,时间长了,势力开始不断扩大。这让邵军觉得很满意,因为终于有了老大的派头和感觉。但与此同时,邵军也逐渐把自己拉入了违法犯罪的无底深渊。

  通讯员 黄世虎

  快报记者 邢志刚

  ■相关新闻

  三年来我国打掉

  13000多个恶势力团伙

  据新华社电 三年多来,全国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团伙130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审结生效案件中重刑率为46.51%,对19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实行跨省异地服刑,这是记者从昨天上午举行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2006年2月中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打掉4000多个恶势力团伙,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8万余起,缴获各类枪支2700多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053起15135人;法院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审结1171件12796人,已经审结生效案件共723件6739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共有3134人,重刑率为46.51%;全国监狱累计收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8444人,全国劳教所累计收容涉黑涉恶劳教人员1301人。

  通过专项斗争,政法机关成功摧毁了盘踞在建筑工程、矿产开采、交通运输、批发市场等领域的涉黑组织400多个,打掉了一大批霸占市场、垄断经营的恶势力,扣押涉黑资产40多亿元,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这次专项斗争共铲除了3800多个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农村恶势力,对一些黑恶犯罪突出、社会治安混乱的农村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清除了极少数依靠暴力、贿选手段及宗族势力上台的黑恶“村官”,巩固了农村基层政权。

  各级政法机关还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依法追究了179名“保护伞”的刑事责任,依党纪政纪严肃查处了极少数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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