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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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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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镜头
  昨天,在兰陵路与光华路交叉路口,一名身穿警服的民警开着一辆牌号为苏D0148的警用两轮摩托,身后则坐着一名手里抱着黄色工作牌之类身穿便服的年轻人,俩人均没有戴头盔。随后,《生活常州》从常州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两轮警用摩托车只能由警方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使用,非警方人员一律不能使用,更别说随意带他人了。周青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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