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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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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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学生医保今起申报
  昨天从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2010年度学生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将从9月1日开始,申报缴费期为2009年9-11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少儿)可通过代办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享受2010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2010年度苏州市区学生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中小学生和少儿每人每年2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80元。苏州用人单位的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学生医疗保险费,可由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50%;其中子女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各报销20元。对持有《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苏州市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领取证》、《苏州市三无对象救助证》、《苏州市农村五保户供养证》、《苏州市城区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家庭或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予以补助。    

  参保学生或少儿的医疗保险费由代办单位负责组织收缴。其中,苏州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儿童,其学生医保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苏州市区户籍、不在校或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少儿医保代办单位为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苏州市区各类高等院校学生,其大学生医疗保险代办单位为所在学校。新出生的婴儿,应于出生3个月内,持户口簿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当年度参保申请并缴费,从到账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据统计,苏州市区2009年度学生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3.6万人,1-7月累计享受门诊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近30万人次,学生医保基金支付1264万元,享受住院待遇5078人次,学生医保基金支付863万元。学生医保已真正成为苏城青少年的生命“绿伞”。 何寅平 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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