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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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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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用的房子都是252平方米 为啥他家少安置70平方米
镇、区拆迁办:他家人口少,且老拆迁安置政策是按人补偿的
 惠山区钱桥镇苏庙村村民余某于2004年3月与镇里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然而,事隔5年多,余某的房屋依然没有被拆除。余某家人说,“同一个项目的地块,新老拆迁安置政策相差80多平方,难道我们早签协议的老好人就应该吃亏?”

  拆迁户:我家为啥少安置70平方米

  余某的妻子冯某告诉我们,早在2003年,她所在的钱桥镇苏庙村余巷13号因开发房产被征地拆迁,房屋面积为252平方米。2004年3月,她与钱桥镇政府下设的拆迁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书里称,根据惠山区政府2002年19号文件,镇里安排拆迁安置房140平方米,并补偿10万余元。协议签订后,冯某却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协议书。

  仅仅过了几个月,冯某听说和自家同一地块上的石某家,面积同为252平方米,却拿到了210平方米的安置房。“一样的面积,但我们为什么少了70平方米?”冯某说,此后她多次向镇里拆迁办要个说法,但始终没有结果,因此直到现在也没有搬出原来的房屋。如今,村上就剩下余某一家的房屋孤零零地存在,家里早已停了水,夫妻俩喝水要到工地上去一桶桶地拎。“我们同一批的拆迁户中,有几十户当时没签协议,后来他们都是按照新政策拆一还一,像我们这样的面积,都要安置200多个平方。”

  镇拆迁办:老政策存在局限性

  昨天,我们来到钱桥镇拆迁办,拆迁办陶主任解释说,钱桥西街地块是2003年开始拆迁的,总共300多亩160多户人家,用于晴山蓝城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当时镇拆迁办还没有成立,村管办负责拆迁,第一阶段有六七十户拆迁户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当时依据惠山区政府2002年19号文件的规定,安置房按每人35平方米计算,甚至还不允许拆迁户购买超面积部分。直到2005年7月,惠山区出台了新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也就是惠山区政府2005年84号文件,新政策基本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

  对此,陶主任也坦言,“老政策确实存在局限性,尤其对像余某家这样面积大,但人口少的拆迁户来说肯定是吃亏的。根据新政策,他们的补偿安置面积可以达到226平方米。但是不可能推翻原先的协议,按照新政策来补偿。”据陶主任介绍,截止到去年底,共有112户签订协议并搬迁,包括余某在内的20户左右签了协议但没搬,还有31户没签协议。今年以来,原本没签协议的拆迁户都按照新政策进行了安置。对签了协议但没搬的村民,镇里根据每家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由于余某家对经济补偿无法达成一致,因此才久拖至今。

  区拆迁办:新老政策交替问题多

  同一个项目的地块是否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拆迁安置政策?对此,惠山区拆迁办相关负责人给出的答案似乎有些模糊,“老的拆迁政策的确存在缺陷,新政策就是为了弥补老政策的不足。但在新老政策的交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多,有些地方的过渡期甚至有一两年。钱桥镇的这个地块拖的时间是太长了,原先的拆迁许可期限过期后,新的拆迁许可证就会沿用新的政策。虽然早拆迁的村民吃亏了,但安置办法全部推倒重来肯定是不可能的,只能依靠镇里与拆迁户协商解决。”金辰 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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