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声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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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批评学生无须“被授权”
· 希望民意“被倾听”
· “同志们,特别是40岁左右的同志们,将来要做官,要获得提拔,就要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 打黑需要“双重”出击
· 名嘴同期声
· “公益领袖”公益何在?
· 环境不是发展的牺牲品
· 直接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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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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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领袖”公益何在?
  回应《“公益领袖”私取20多万救命款》(8月23日 柒周刊 12—13版)

  趁人之危,这是“公益领袖”梅志宇的“聪明”之处。受害人毕竟是病急乱投医嘛!“梦想树”公益论坛的宗旨是好的,弘扬正气、救助他人的出发点无可厚非。但关键是看行动。在救助他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大公无私、不能见利忘义。真正的热心公益者,应该有一颗大爱之心,把救助弱者、服务社会当做自己的本分。梅志宇私取善款,令人不齿。(盱眙 郑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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