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首次将
因病致贫群体
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常州市武进区近日制定的《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即将于9月1日实施,经初步统计,至少将有1.5万居民将享受到医疗救助。今后,不但是城乡和农村困难人员在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将大大降低,连因病致贫的市民也首次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的方式共分两种,其一为实时救助,其二为年度救助。实时救助以门诊和住院分为两方面,“特困职工”、“低保人员”和“五保人员”到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相应的困难证件,其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承担70%,全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承担的最高限额为500元。“特困职工”、“低保人员”和“五保人员”到区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其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起付线全额以及自付的医保可报医疗费用的70%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承担。
年度救助方面,武进区医保中心和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年初提供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人员名单,下属各乡镇据其上报家庭困难的人员名单,由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委员会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认年度城乡医疗救助的人员名单和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由区医保中心组织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
通讯员 孙敖方
快报记者 刘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