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饥饿难忍,19岁的白某凌晨持刀抢鸡腿等食物。近日,白某因犯抢劫罪(未遂)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现年19岁的白某在常州打工,今年3月离开原单位后,一直未找到工作,身上的钱也花光了。4月12日凌晨1时许,白某饥饿难忍,看见路边一杂货店亮着灯即产生了抢点东西吃的念头。他随后持刀劫取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某商店香烟1包、娃哈哈营养快线1瓶、乡巴佬鸡腿1袋等物品,总计价值人民币31.6元,后被店主当场抓获。案发后赃物已追缴并已返还给店主。
“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白某因犯抢劫罪(未遂)近日被常州新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星北 童家松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