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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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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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城管局长联席会议”的画皮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江苏城管队员赵阳近日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为由,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为非法组织。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称,该联席会议不是组织机构,虽有费用,但属参与单位自愿资助。

  (8月26日《新京报》)

  其实,“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从一开始,就饱受质疑。赵阳的举报,并不显得突兀。去年4月,《新民晚报》刊文质疑这个所谓联席会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这个所谓的“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从成立伊始,就进行了一系列的自我保护宣传,据其官方网站介绍,它并“不隶属任何部门,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组织机构,而是……会议交流机制”。但它又具有了一般社会团体的所有特征,它有正式的章程,有明确的活动目的,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真是奇怪得很。

  自称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组织机构,但却有组织地运作大量事关城管的事务,一本正经地给会员单位发奖。它宣称不收取任何年费,但“休会期间,委托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为会议成员单位提供专业服务”。什么样的“专业服务”?不过是牟利生财的漂亮外衣而已。

  这个“联席会议”极力推动并通过了“城管执法统一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这个系统包括一套标志,四套服装。“适用于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下属机构、分支机构”。既不是组织,也不是机构,它有什么权威,有这么大的口气?“城管执法统一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设计作品所有权属于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集体委托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管理版权使用事宜。有关企业生产带有城管执法统一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图案的城管执法装备、职业服装或制作专用标志、专用服饰,需要经过特别授权”。此外,在湖北天门城管打死人案发生后,“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立即发出谴责;这个联席会议还一本正经地告诉大家“小摊贩合法化”是误解。处处以城管代言人自居,言下之意,这个联席会议已经行使了类似于“城管协会”甚至城管总局的职能。

  罗亚蒙大言不惭地说:“这几年,城管形象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是谁推动的?就是我们联席会议推动的。”且不说城管形象是不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便有了变化,也是舆论监督的作用和城管部门的积极作为所致,如此贪天功为己有的手法,不过是为自己脸上贴金的拙劣手法而已。“联席会议”真正推动的,恐怕只是各地城管部门订购了罗亚蒙所在公司“授权”的产品而已。这些城管局长心甘情愿地受之驱使,有没有利益关联,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需要有关部门明鉴。

  一个与城管看起来没有任何关联的咨询公司,通过一个既不是组织机构,也不是社会团体的“联席会议”形式,将全国数百位城管局长掌控在手,并实际上掌握了与这些城管局相关的利益输送渠道。这是建立在钻法律空子、大打擦边球的基础上的。这个十分可疑的咨询公司,通过瞒天过海的手法来牟利,不过是变种的“牙防组”而已。

  牙防组已经倒了,城管联席会议还活着。当我们揭开这个“非组织机构”的画皮之后,它的倒掉,不过就是个时间问题了。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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