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检察院已向人大提请采取强制措施
昨天上午举行的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对南京市人大代表、溧水县建设局局长骆文镇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于本月20日正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因骆文镇涉嫌受贿,经依法审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应当依法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由于骆系本届人大代表,根据相关法规,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再予逮捕。
据昨天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在会议现场通报的情况,本案犯罪嫌疑人骆文镇涉嫌受贿,受贿金额经相关部门调查目前落实的已有60万,骆本人交代的达到200万。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已经同意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不过还须要通过今天的委员分组审议、明天方能确定市人大常委会是否能通过该项申请。■快报记者 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