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黄红健 记者 安莹)今后,知识产权纠纷也纳入江苏的法律援助范围。昨天,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据了解,该办法明确,援助资金将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优先支持。
据悉,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者,均可申请援助:一是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苏省境内的自然人;二是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的省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今年2月,江苏范围内共挂牌了省级和苏州、无锡、常州四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今后,省内申请人既可向当地维权援助中心申请,也可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省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按照程序向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组织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单位与专家,对有关案件或事项进行客观评价,采取智力支援为主,资金支持为辅的方式,为通过审查的申请人提供维权援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江苏累计有1000多家企业受到国外知识产权侵权指控,16次受到美国“337调查”,涉及企业20多家,涉及金额2亿美元。为此,该办法特别明确,援助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涉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