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宋晓玲 记者 陈英)“30天就能彻底祛除色斑”市民尤小姐信了这句广告词,可用了这种祛斑霜后她后悔了,脸上的色斑没去掉还长满了痘痘。日前,尤小姐在退货不成的情况下找到了南京市工商部门,在湖南路工商所的调解下,厂家终于答应全额退款,并赔偿部分医药费。
尤小姐今年32岁,脸上的斑是遗传性的,但她总想着把难看的斑去掉。去年10月份,尤小姐走进山西路一家药店,本想买排毒养颜胶囊,希望通过排毒,斑能淡一些。但药店一位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一种祛斑霜,“一个月就能去掉,包你漂亮得很!”禁不住诱惑和轰炸般的劝导,尤小姐花了3416元购买了这种产品。
尤小姐每天都很认真地按照说明书上去涂抹。可是过了10多天后,脸上的斑有点变红,感觉不舒服。又过了几天,她突然发现脸上右侧出现了一个痘痘,还有脓包,“我从来没长过痘痘。”尤小姐赶紧打电话给厂家,但对方说“没关系,继续用。”
一个月后,尤小姐发现脸上的斑还是没变化,致电服务热线,对方说,因为她是遗传性的斑,比较“顽固”,所以要继续用。之后尤小姐的脸上一直断断续续地冒出一两个痘痘,她一心为了祛斑,也就忍了。可到了今年5月份,尤小姐慌了——冒出了满脸的痘痘,又红又肿,十分吓人,“都没脸见人了!”赶紧停用了祛斑产品,将“矛头”转向了痘痘,去了南京多家大医院,中医西医都试了,还去找了老家的“祖传老中医”,脸上的痘痘才消下去一些。可以“见人”之后,尤小姐找到了药店的销售人员,“你说一个月可以祛斑,现在我的脸成这样了,怎么办?”药店方面给了她厂家一个业务员的电话,但业务员一直拿不出解决方案。无奈之下,尤小姐投诉到了南京12315。
湖南路工商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厂家代表和尤小姐召集到了一起,厂家代表认为,尤小姐的情况是个别的,“因为有个体差异,可能尤小姐对我们的产品比较敏感。”但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个体不适应这种祛斑产品,应该在说明书上注明,没做说明就是厂家的责任。在调解之下,厂家答应全额退款,并赔偿了尤小姐医药费200元。
现在市面上祛斑产品琳琅满目,是否真的像广告中说的那样迅速见效呢?南京市中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石红乔表示,长斑的原因是在内里,所以在医院治疗办法是70%靠内调,30%靠外用药膏,内外结合,一般需要3-6个月,40-60天后斑会淡一些,像某些祛斑产品宣传的一个月甚至更短时间见效是不太可能的。石红乔说,她接待过一些因使用祛斑产品而出现痘痘、过敏等症状的患者,这种情况可能是祛斑产品中含有不适合皮肤的成分,如激素等。激素会导致皮肤的抵抗力下降、容易受感染,汗毛也会变重变粗。而且使用祛斑产品时可能斑淡一些,但停用之后会出现更严重的黄褐斑。这些不适合皮肤的成分一般不会标在产品说明上,所以使用者也不知晓。建议爱美的女性在选择祛斑产品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轻易相信产品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