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见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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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财主”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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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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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人档案

  新郎:吴宝瑞,26岁,个体老板

  新娘:欧元菊,27岁,个体老板

  婚期:今年5月份

  2006年大学刚毕业,吴宝瑞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员,接待的客户正是做个体生意的欧元菊。

  爱周刊:你们具体是啥业务联系?

  新郎:我们公司给她提供电子产品,她给我们打货款,这钱就由我来催,我是“债主”,可她老是拖欠货款。

  新娘:那时看到他的电话就闹心,心想着讨债的又来了!

  

  爱周刊:你们就在讨债中产生感情了?

  新郎:开始没有,后来电话打多了,不谈钱,谈情了,哈哈......

  爱周刊:那你们之间是不是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新娘:的确,他不总催我打货款了。

  新郎:心里有点喜欢上了,老讨债多不合适。

  

  后来,吴宝瑞去安徽呆了一段时间,此行的目的正是抱得美人归,结果如愿以偿,从此二人开始了异地恋。

  

  爱周刊:谈恋爱时,谁花钱?

  新娘:他花得多。

  新郎:她特别好“打发”,不下馆子,来南京只吃鸭血粉丝,不高兴时,吃个KFC的烤翅、冰可乐就满足了。

  爱周刊:那你们的消费观念有差别吗?

  新郎:她是老板,比我赚的多得多,一年少说几十万吧,我一月才2000多。可她比我会过日子,朋友开玩笑说我“傍了富婆”,其实我真没看中她的钱,只是觉得这姑娘能吃苦。

  今年5月18日,二人登记结了婚,此时吴宝瑞在欧元菊的鼓励下开始了创业之路,在最需要钱的时候,买电器、买车,欧元菊都主动承担了一部分。

  爱周刊:在家庭支出上承担得多,你是怎么看的呢?

  新娘:都是一家人了,没必要分得那么清。

  新郎:这点我打心里感激她,她从不在钱上和我斤斤计较,不过也有例外。

  爱周刊记者好奇:什么时候例外?

  新郎:生气时,她会赌气说,把车钱还我。

  

  爱周刊:现在结婚了,家里的钱谁做主?

  新郎:应该是我吧,她赚的钱都打到我这了,用于我创业。

  爱周刊:新娘,你真放心啊?

  新娘:放心!我是如来佛,他跑不出我的手掌心。

  

  爱周刊:那你们现在钱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新郎:我们搞承包,现在和我父母一块住,每月交给他们2000元,包吃包住,水电费全他们交,生活用品他们买,省事吧。

  新娘:我们好像真的不太用钱,正在大干事业的时候,忙得都不会享受了。

  

  爱周刊:你们会藏私房钱吗?

  新郎(想了想):有钱了,我想我会的,呵呵,她不会。

  新娘(笑了):我捂不住钱,前两天别人刚打的5万款子,我忍不住又跟他说了,瞧我这张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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