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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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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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捅债主同学找面子
家人赔偿12万元,法院判三缓五
   快报讯(江研 记者 李梦雅)大学生曹海觉得同学一直看不起他,便想教训一下对方,找回“被同学蹂躏的自信心”。他趁同学不注意,一刀捅到对方大腿上,经鉴定构成重伤。

  曹海出生于1986年10月。2007年,他在南京上大学时和同宿舍上铺的舍友高程发生矛盾。此前,曹海曾欠高程的钱。高程喜欢当众催债,让曹海很没面子。“我没钱还,他喊了人来打我,我觉得自尊心受到打击。”曹海说。他也逐渐产生报复心理。

  打定主意后,曹海偷偷买来一把刀放在枕头底下,想找机会砍高程以找回自信。

  2007年12月中旬一天晚上11点多钟,宿舍其他同学都已熟睡,趁着高程下来上厕所的时候,曹海拿出了刀子。几分钟后,高程回来,就在他爬向上铺时,曹海突然举刀朝高程腿部狠刺下去。“啊!”高程大喊起来。曹海见达到目的,马上逃出学校。

  这一刀正好刺到高程腿部神经,导致后者右坐骨神经断裂。经鉴定,构成重伤。

  第二天,曹海在父亲劝说下自首。在办理取保候审期间,因和父母怄气,他又跑出南京逃到外地打工。这一逃就是一年多。今年6月,曹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到江宁区法院。法庭上,曹海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审理中,他的家人也和高程达成和解,赔偿了高程经济损失12万元。

  日前,曹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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