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中国新闻/完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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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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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女生遭遇“校园暴力”,8名同校女生殴打侮辱初二女孩——
被打女孩起诉,索赔30万
  家人细心照顾小艳 资料图片

  3个月前“孟连女生遭遇校园暴力”的新闻披露后,打人女孩小思(化名)的母亲“孟连县副县长”的身份让该事件更加引人注目。记者昨日获悉,被打女孩小艳(化名)已向法院递交诉状,将殴打她的8名同校女生和孟连一中一同列为被告,要求连带赔偿30万元。

  施暴

  厕所内围殴10分钟

  今年5月18日晚,孟连县一中初二学生小艳准备去教室上晚自习时,被同校的初三女生小思及其邀约的7名女同学拖进厕所殴打,不但脱下小艳的外衣丢进粪坑,更用卫生巾贴在小艳脸上。在整个施暴过程中,打人者用手机录制了长达10分钟的视频。

  据小艳家人透露,此次事件是由于“早恋”所引发。经鉴定,小艳的伤情构成轻微伤。事发后,打人女生小思的家庭背景引发热议:其母亲是该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父亲是孟连某小学的副校长。

  6月9日,孟连县公安局对此事件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对8名参与殴打和用卫生巾侮辱小艳的学生处以700到1300元不等的罚款,但由于8人均未成年,遂未实施拘留措施。

  治疗

  精神受到极大创伤

  事发后,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脑袋也被打伤的小艳被送进医院治疗。医生检查发现,小艳的颅内长有一个酸性肉芽肿瘤,导致该处颅骨变薄。一名女同学用高跟鞋敲打小艳头部,正好使变薄颅骨穿孔。

  事发后,小艳的家人向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刘俊波等几位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据刘律师称,经鉴定,小艳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根据司法精神病鉴定和后期医疗费用评估显示,小艳患上了创伤性应急障碍。“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会导致社会功能受损,需进行抗精神病的专科治疗。”刘律师说,“被打的事件给小艳的精神造成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无论怎么做工作,小艳都不愿意再回到学校。”

  律师

  争取起诉至中院

  据悉,小艳已委托刘律师于昨日到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将殴打小艳的8名同校女生和其事发前就读的孟连一中同时列为被告,索要后期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0万元。

  事发是在孟连县,为何要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呢?刘律师解释说,由于主要参与施暴的学生家长是孟连县的主要领导,本案应属于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故希望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受理或指定有管辖权的其他法院审理此案。

  记者截稿时获悉,普洱中院已要求刘律师向孟连县法院起诉。据《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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