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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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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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民工维权一年多无果
  “哪天才是个头啊?”2008年1月,小陈在一家制造厂工作时操作不慎将手伸到了冲床下,在事故中,小陈失去了3根手指,手掌也缺损一部分。他多次与老板协商赔偿,最终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小陈只能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可他不曾料到,维权之路如此艰辛。

  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南京凯普逊仓储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的车间里传出一声惨叫,工人小陈左手的三根手指被冲床砸中,百吨力量的冲压,三根手指被砸得变成肉酱。工人们将他送到医院抢救。治疗一个多月后,他才出院。

  老板当时表示,他病愈后可以继续留在厂里工作,这份工作会待遇较好,且比较轻松,同时还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可是,小陈的家人并不放心,他们觉得,老板安排工作口说无凭,况且赔偿金额也存在巨大分歧。双方不欢而散。

  小陈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老板竟翻脸称小陈不是厂里的员工。小陈彻底寒心。于是他向秦淮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厂方代表仍当庭称“不存在劳动关系”。好在工友们挺身而出,为小陈作证,劳动仲裁确认了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

  但这才是一个开始,厂方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而下一步,小陈才真正就赔偿的问题诉讼。可情况比他想象得要复杂,前不久,厂方又提出对伤残鉴定等级有异议,要求再次鉴定。小陈在南京奔波了一年多,请律师花费近万元,可诉讼仍没有结果。

  昨天,记者联系了该公司朱经理。“我们最初处理这个问题是非常积极的,前期的3万多是我们出的。”他表示可小陈后面开价太高,厂方无法接受。朱经理最后答应,如果小陈还想谈赔偿,仍然可以来到厂里,双方当面协商。

  快报记者 是钟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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