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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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卖房给儿子 一家三口打官司
· 小男孩偷东西被抓供出收旧店老板
· “此房有纠纷,买者后果自负”
· “怪石”可能是远古大象化石
· 他带着别人的未婚妻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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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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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被人涂上红色大字——
“此房有纠纷,买者后果自负”
  快报讯(记者 王觅)昨天,市民姚先生发现,自己在建邺区南湖东升村6幢103室的房子外墙和大门上,被人用红色油漆涂满了字迹。姚先生告诉记者,这都是房产纠纷闹的。

  记者看到,被人涂鸦的东升村6幢103室外墙四周,写满了“此房有纠纷,买者后果自负”等大字,不但楼道里有,连沿街的居民楼外墙上也被写满了,鲜红的字迹看上去很刺眼。据姚先生介绍,这套房子是父亲在世时,家里老房拆迁后分配的其中一套,父亲在世时,就将使用权交给自己一家,在1998年左右,姚先生掏钱买下了这套房子的产权,并将产权人登记在自己的儿子名下。

  “父亲去世后,这就是我们一家三口唯一的房子。”姚先生说,虽然这套房子是全家唯一的房产,但却一直没有办法入住。据了解,姚先生爱人患有胃癌,一直需要治疗和休养,无法经受刺激。“只要我们一家住到这个房子里,就会有人来闹事,前段时间把后窗玻璃都砸了。”无奈之下,姚先生一家只好在郊区租住了一小间房子,委曲求全。

  说起在墙上涂鸦的人,姚先生表示,可能是自己的亲戚所为。“我们兄妹一共9个人,父亲去世后,有人总想打这套房子的主意。”姚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这套房子,他与亲戚已经打了几十场官司。

  姚先生表示,他已经联系市容部门商讨处理这些涂鸦的事情,同时也希望涂鸦的人不要再做这样“损人又破坏环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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