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柒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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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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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线:权力与市场的分界线
  说实话,虽然我拿了这么多年工资,但却一直并不在意什么工资指导线,因为我知道,既然是“指导”,那就意味着并非强制。所以,关不关注似乎对于自己的钱包来说,也没什么关系。但就是这个说了不算的工资指导线,最近却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很有逼着大家考虑要不要“被指导”的味道。

  连日来,全国多个省市发布今年的工资指导线,除天津的工资增长基准线与往年持平外,其他省市均出现不同幅度下调。“工资指导线普遍降低”,瞬间成为舆论解读的富矿。人们很想知道,工资指导线普降意味着什么?人们更想知道,指导了这么多年的这条线,还能在保障劳动者抑或老板的权益中起到多大作用?或者说得更直接一点,还有多大的存在价值呢?

  工资指导线普遍下调

  点燃导火索的,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8月3日公布的2009年工资指导线,这里面首次提到,允许那些日子不好过的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也就是说工资可以不增反降。虽然收入屡屡“被增长”让大家郁闷不已,但“工资可以负增长”这几个字首次出现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中,还是给很多人带来了不小的心理冲击。不少网友担心,连政府都说工资可以负增长了,老板减薪还不更理直气壮。也有一些赞同者认为,工资允许负增长,是务实的选择,总比看得见摸不着的“被增长”要好吧。

  争议声中,媒体又曝出山西、青海、云南、吉林、湖南、陕西、上海、天津等省市各自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除天津的工资增长基准线与往年持平外,其他省市均出现不同幅度下调,其中青海、云南的基准线相比2008年下调了4个百分点。与这一组数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7月2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同比增长12.9%。一时间,舆论的焦点围绕“工资指导线”展开,支持与反对的声音汹涌而来。

  工资指导线陷入争议漩涡

  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宣布本年工资可以负增长的第二天,《信息时报》和《齐鲁晚报》等媒体就发表评论称:不注水的工资指导线比虚火旺盛的“被增长”要靠谱,务实的“可负增长”在各种数据都拼命涂脂抹粉的背景下,显得难能可贵。8月10日的《大河报》也发表评论称:下调了的工资指导线更具指导意义。作者认为,倘若脱离实际情况上调工资指导线,只会丧失工资指导线的指导意义和公信力。

  至此为止,舆论对这条黯然降低的工资指导线,基本上还是抱着理解的态度。但在山西、云南等地陆续宣布下调工资指导线后,越来越多的质疑声开始出现。8月11日的北方网刊登题为“工资指导线下调,须防企业借机降薪”的评论。作者认为,虽然工资指导线并非强制执行,但由于我国很多地方的工资协商机制尚不健全,职工工资的标准很大程度上还是企业说了算,这就难保某些企业不会趁机下调职工工资。政府在下调工资指导线的同时,应该对就业者工资水平加强保障。

  《新安晚报》则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质疑。作者问道:工人的工资被“指导”着下调了,管理层的工资也跟着下调吗?垄断企业的工资也跟着下调吗?如果是,同舟共济尚可接受。如果不,那为什么所有的问题,都要让本来工资就最低的人来扛?表示质疑的还有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的陈杰平副部长,他说:“地方政府下调工资指导线,有可能引发一些企业纷纷下调工资增幅。打击最厉害的是农民工这些低收入群体,如果这种势头波及范围广,有可能导致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面对舆论对工资指导线提出的种种质疑,政府部门坐不住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工资指导线下调,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便降工资,只能说明工资水平上涨的步伐在放慢。国家统计局也针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2.9%和工资指导线下调”这里面的反差作出了解释。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称:上半年工资增长主要归功于机关事业单位。上半年机关平均工资增幅为15.1%,事业单位为14.7%,而企业平均工资增长仅为11.9%,低于全国平均增速。

  工资指导线还有多大意义?

  但也有人认为,工资指导线现在不仅不能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就连保就业也是这条线不能承受的。8月12日的华夏经纬网有篇评论文章指出:“企业工资指导线”可以休矣。作者认为:在市场经济下,对非国有企业而言,劳动力和职工工资早已实现市场化定价。只要不冒犯“最低工资线”,政府就没有干涉的权力。与其制定一个形同虚设甚至可能产生反效应的“工资指导线”,倒不如扎扎实实落实好最低工资制度,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工会建设,保证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的全面推行。

  我很赞同这位作者的观点,说到底,工资指导线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控制一切资源,企业工资水平当然也在政府的控制之中,因此对各行业的工资进行“指导”,也是情理中的事。但当今的中国,已经在市场经济的轨道上前行了这么多年,民营企业的壮大,意味着很大一部分的社会资源已经不在政府的掌控之中。政府的行政思维,必然要顺应整个社会形势的变化。我们一直在喊的“小政府,大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政府限权,放大社会自我治理的空间。工资是涨是降,自有市场说了算。政府的确没必要设置一条并无多大意义的工资指导线。

  “行政权力万能”的时代早已作古,权力应学会尊重市场。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已经不需要“指导”,政府要做的,是尽快使最低工资标准与CPI等民生数据挂钩,制定科学可行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此外,限制垄断行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薪酬过快增长,通过个税税率和起征点的调整使二次分配更接近社会公平,才是政府应该着力去做的事。毕竟,国家统计局所称“上半年工资增长主要归功于机关事业单位”,已经是一个冰冷的现实。

  □本报观察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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