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5月8日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已公布的我国的调价准则,近日可能再次生效。
前天,布伦特、迪拜和辛塔三地原油期货的22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率分别超过了4%的限制,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的新一轮的调价再度逼近,8月的月内调价可能性极大。
招商证券研究员裘孝峰对记者表示,本月底调价是注定的,“这基于两点,一是三地原油的移动平均价格已达到了政府规定的调价要求;其次,如政府本月不调价,那么炼油又将会亏损。”
回顾7月份,中国企业的日子就特别好过,原因在于, 6月30日政府上调了成品油价,导致7月的成品油价很高,而中石化当时的原油采购成本又偏低(57美元/桶左右),这让企业获得了盈利。
国金证券研究员刘波分析,目前看来国际原油的价格可能不会大幅下降,“因为8月和9月仍然处于每年的成品油需求高峰,所以原油价格的稳定,将使得4%的数值会继续保持住。这也将会是本月政府调价的保证之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期一些地方炼厂也纷纷提价。
山东昌邑石化的一位内部人士就表示:“今天我们的93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价格都要比上周同期上升了100元左右。”另一家山东地方炼厂的销售员则透露销量没有太大变化,可价格在近日调高了,“现在柴油和汽油每吨价格分别比前一天上升了20元、30元。”
成品油销售咨询企业——卓创资讯分析师刘锋透露,整体需求其实还不算很强,“华东和华南有不少库存石油,华南的国有石油公司前日曾有意提价,但还是没有成功。”
对成品油价格上涨的预期,也引发了新的讨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油价机制过于透明、社会上容易猜出调价时间、贸易商容易囤积汽柴油造成供应紧张,发改委可能会于近期调整定价机制。但此后媒体引述发改委的话称“未听说”会调整该机制。
中石化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正面回应调价猜测。但该人士强调,政府公布的定价机制当初征求过中石化和中石油意见的,短期内不可能调整。
据《第一财经日报》
调查
逾7成网友称定价机制不够透明
在腾讯财经的在线调查中(见右上图),高达75.37%的网友表示,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不是太透明,而是不够透明,市场化不够,只有9.48%的人同意定价机制确实太透明,导致投机严重的说法,2.10%的人则表示现在的定价机制就很好。
对于以后油价每月一调或成常态,51.44%的网友认为肯定还是上调次数多过下调次数,42.24%的人则称以后会经常看到上调幅度看齐国际油价,下调幅度会低于国际油价下降幅度的情况出现。6.32%的网友表示支持发改委严格执行成品油定价机制。
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走向,市民和一些专家也持有不同的看法。
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对记者表示,新定价机制应该更加透明,越透明就越没有投机空间。只有在油价涨跌不透明的情况下,才会增加一些贸易商或投机者暗箱操作的可能。姚达明认为,定价机制还可以在几个关键点上说得更清楚,例如油价的计算公式、油价参考的标准、合理利润到底是多少等。宗和
分析
成品油价新机制
存在本质缺陷
从机理上讲,“新机制”是“原油加成本”的“滞后”调整。第一,“原油加成本”的基本原则使得石油企业的成本不必受国际成品油价格的约束,是个确保回收成本实现利润的“不亏损”式定价原则。第二,在现行国内石油行业结构下,“滞后”原则必然成为投机温床。
对于第一点,近来社会上的基本共识已形成。值得思考的是,政府、股东和消费者是否有权了解石油企业的成本,进而有基础和可能在国际市场价格无法约束垄断企业的环境下,对企业的成本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再有,如果认同“原油加成本”定价机制的本质是垄断企业定价,那么,政府在事实上又如何管理价格?
对于第二点,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拥有商务部颁发的原油和成品油(含燃料油)进口资格的企业分别不过21家和97家。对于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市场,这些具有资质的企业数目要形成较充分的竞争局面还远远不够。由于国内成品油价的调整随国际原油价滞后而动,调价预期至少在方向上会准确无误,在国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投机恐怕只赚不赔。这同国际市场上的参与者有的看多、有的看空,有赔有赚,同时市场竞争性相对较强,投机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有平抑价格的功能,有着天壤之别。如果说本质是“原油加成本”的“新机制”保护了垄断厂商侵占消费者利益,那么,“滞后”调整机制,又究竟快了谁的意?
独立于国际成品油市场价格的定价体系,不但意味着从制度上保障了价格制定者对特定群体利益侵占的可能,同时还意味着放弃有效利用国际市场将导致不经济的市场行为和全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失。从根本上讲,现行定价机制的缺陷在于未能理顺国家、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对外经贸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常务秘书长 王炜瀚
声音
重估定价机制是一道选择题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自去年12月问世以来,在实践过程中诸多问题暴露无余,除调价不及时屡遭诟病外,对于新机制该不该透明处理各方也争论不休。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发改委将就目前这一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其后发改委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对记者表示,成品油定价机制对公众来说还不够透明。这里所指的公众要求“透明”,其实还不是国外涨多少我们就坚决地跟着涨多少,而是要清楚地告知公众,国内现在的油价所对应的国际油价究竟是多少。调控者往往有其宏观考虑,如果不能调整到位,则需要跟大家说明“不能到位”的具体原因。再者,能不能选择另一种方式,即按规则调价,而负担问题则采用其他补贴方式。
林伯强对记者说:“政府当前面临一道选择题,即弄清投机成本和信息公开的社会成本孰高孰低。事实上,在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下,信息是否公开都会导致投机,而信息公开的社会成本可能会低一些。因为公众关心的是定价公平性与合理性,有选择的透明是不会让公众满意的。信息不透明可能会使很多人批评政府跟垄断部门沆瀣一气,这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
“而且投机也是要有一定成本的,关键是储存能力。就成品油来说,卖方仍然占上风。现在中国的成品油基本上是国企控制,民营比例较小,只要国企不参与或配合,投机的量就是可控的。而且发改委对调价仍有主动权,比如调整幅度并不是严格按照规定,还可以从技术上增大投机成本。”林伯强对记者说。此外,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对记者表示,现行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只能算是过渡性的制度,存在争议很正常,关键是中国能源领域改革的方向需明确。据《中国产经新闻》
■链接
何谓成品油
定价机制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