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实习生 刘琨 记者 张星)昨天,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的通知中,对加快推进流感监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据介绍,自8月1日起,全省所有29家哨点医院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日报告工作,每日12时前通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报送流行病学监测数据;各哨点医院每周采集20-30份标本。标本采集后应在4℃条件下,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
自即日起,全省所有14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必须常规开展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在收到哨点医院送交的标本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完成后24小时内通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报送检测结果,每周应至少三次上报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