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钥匙想住进去了,才发现天然气都没通,这让我们怎么过?”昨日,戚墅堰区汇龙湾小区的住户致电《生活常州》,称他们拿到手的新房的配套设施大多没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
据了解,相关部门已取消了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这提高了开发商的办事效率,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辩证地看,同一事物总会有正反两方面,取消小区综合验收也不例外。但此项决定在“方便”开发商的同时,是否也真正做到了“还利于民”?
业主:
入住时发现没有天然气
王先生今年60出头,他原来的家,就在汇龙湾小区现今的地块,“3年前这里还叫三家村,我家就住在三家村13号,后来政府旧城改造,我们和房产公司签了回迁协议,然后就到外面租了房。”合同约定去年12月31日交房,因为某些原因,今年6月20日,王先生才拿到了新房的钥匙,“本来以为可以住进新房了,却发现连天然气都没通。”
《生活常州》在王先生家中看到,厨房间的燃气灶、油烟机已经全部安装到位,但天然气的进户管道却仍耷拉在一边。然而更让王先生气愤的是小区的道路、绿化、地下车库、大型商场都没有建成,当初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大多没有达到。据了解,汇龙湾小区200余业主都面临着和王先生一样的问题。
昨日《生活常州》来到小区时,二十几户业主纷纷前来投诉。一位业主指着楼房一侧尚未接通的燃气管道说,“不仅天然气没到位,连小区变电房都没有建”。
有业主表示,该楼盘是由常州世纪园城房产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按照规划,小区的全部面积有26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下停车场、大型商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开发商:
山东公司不了解当地情况
常州世纪园城房产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承认,在交付时的确有部分承诺要完成的项目没有完成。
对此,该人士解释,公司是一家山东的房产企业,当初是作为旧城改造的一方招商引资来到本地。“本来决定用5年的时间把26万平方米的楼盘全部开发完,后来发现根本来不及,于是就决定先把8万平方米的一期做完。”
他解释说,公司对当地情况不熟,虽然有政府部门的帮助,但具体事情还得我们来做,比如当初勘察现场时才发现供水主管达不到高层楼房供水的要求,后来只能通过改造管道来弥补,比如本来设计的天然气调压站因为其他楼盘的建设而必须加设防护栏,这又需要更改规划……
该负责人认为,对于房屋的延迟交付,公司已经做出赔偿,但部分居民之所以提出配套不完备,无非是为了多获些赔偿。对此,公司方颇有微词,“我们不能老是赔钱”。
他还认为,房子能不能交付,与房屋配套设施完备与否无关,“主要是看房子的质量好不好,有没有通过四方主体验收,”他表示,现在汇龙湾小区的两栋房子已经通过了四方主体验收,完全符合了交房条件。至于规划中的小区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设施,是属于综合验收的内容,由于成本问题,现在需要重新规划建设,所以要想看到小区的停车场、绿地还要等段时间。
居民:
开发商是在找借口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居民们认为完全是一种“托词”,是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找借口。
“商业开发是市场行为,既然是市场行为就有盈有亏,作为一个有实力的开发商,在开发前期就应该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如果没做好,那责任也应该由开发商自己承担,不能以外来户来推托。”有住户表示,不管从哪方面来讲,开发商都是违了约,即使提出赔偿,也是符合情理的。
《生活常州》在一位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到,该合同第十一条款中关于交付期限、交付条件等有着明确的约定,在交付使用前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商品房有竣工备案手续,其次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三是道路、水、电、气等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四是园林绿化要按设计建成。
气没通,地下车库、大型商场没有建,绿化根本就没影,很显然,这样的房子并没有达到交付条件,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建设部门:
缺少相关约束开发商的条例
据常州市建设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国家有关部门于2005年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时,对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这一项进行了清理。因此,在现阶段,在房屋交付之前,只要看该房屋是否通过质量验收,是否竣工备案就可以了,而涉及绿化、道路、车库等配套设施的约定,则在房产买卖合同中予以体现,“从目前的情形看,开发商确实违了约,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据有关人士介绍,在省内,对水电气及配套设施必须完善才能予以交付做硬性规定的仅苏州一个城市,该市制定的《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对交付条件进行了明确的细分,诸如水、电、气、绿化、人防工程、甚至邮政报箱等细微的配套都成为交付的必要条件。“最近一段时间,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屡屡出现因配套设施不完备而引发的争执,这一方面有房产公司不诚信的原因,另外也与缺少相关约束开发商的条例有关,在目前情况下,光靠一纸合同来约束开发商的行为,效力并不大。”
刘劲松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