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高达583亿元、由公安部督办的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勇等人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11日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张勇构成非法经营罪、抽逃出资罪,王剑平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单位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构成非法经营罪。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浙江世纪黄金公司从2005年7月开始非法经营黄金期货。炒金业务均通过公司网络系统进行,与国际黄金市场并不接轨,只是大致上按照国际即时金价的浮动报价,供客户进行参考,客户通过买进或者卖出与公司进行交易,并按每笔交易向客户收取“网络使用费”和“仓储费”。交易的主要特征为标准化合约、定金放大、当日结算、强行平仓等,在交易中并不交割黄金实物,定金放大最高为50倍,即用2%的定金可以购买100%的黄金合约。这种交易方式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非法期货交易。
至2008年6月案发前,浙江世纪黄金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上共存在客户1217个,共产生交易176579笔,公司共向客户收取黄金交易定金2.75亿余元,放大后交易金额总数达583亿余元。该公司从非法黄金期货业务中至少获利1.1亿余元。
另查明,浙江世纪黄金公司还非法经营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推出理财计划,签订协议,共向181名客户收取2000余万元资金,并将上述资金以公司的名义投入黄金市场炒金。
法院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