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30多天里,黄平打下了3张借条,借条的持有者将他告上法院索要27万多元借款,这让他陷入了绝境。这起看似没有悬念的官司,却在几次开庭后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借钱的黄平主动要求测谎,而原告始终不曾在法庭露面,并且不愿接受测谎。一审法院根据种种迹象采信了黄平的说法:他是借了别人的高利贷,如今这场官司已经进入了二审。
两债主:一个多月他欠了我们27万
一年前被告上法院时,黄平的处境非常糟糕。他的两位债主手里的3张借条上,明明白白有着黄平的签字和手印。3张借条约定的内容也很清晰:2008年6月2日借款3万元,同年6月30日归还;6月18日借款4.6万元,7月18日归还;7月7日借款20万元,7月17日归还。
两位债主是吴毅和冯华,他们手里有黄平的户口簿和社保卡。诉状里写着,最初借钱给他的原因是房屋翻建和给其老母看病。而他们表示,总共27.6万元借出去后黄平一分钱也没还,为此他们这才告上六合区法院沿江法庭,向黄平索要借款和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欠债者:他们放高利贷 实际欠4万多
案件开庭后,黄平和他的两个债主都没有出庭,双方都请了律师对簿公堂。
“因为怕被追杀,所以黄平不敢到庭,”黄平的代理人说,他接着解释了这3张借条的由来:“黄平曾经在游戏机房赌博,在老虎机上输了很多钱,不得不借钱抵债。经过游戏机房老板的介绍,认识了吴毅和冯华。他们两个是开担保公司的,专门做房贷的生意。”
黄平的律师说,第一张借条上写的是借3万元,实际上黄平拿到手的是2万元;第二张4.6万元实际到手的是5000元;第三张20万元实际到手的是4.3万元。“实际借款只有6.8万元,而黄平已经陆续归还了2.7万元,现在本金只欠4.1万元了。”
分3次借走了20多万,在第一笔和第二笔借款还没收回的情况下,两位债主又大方地借出了第三笔巨款,这合乎情理吗?黄平的律师说,尤其是在第三笔借款时,第一笔借款已经过了归还日期,那么在第一笔已经逾期不还的情况下,两个债主怎么会继续借钱?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吴毅和冯华的代理律师解释说,借出前面两笔后,黄平又来借钱,此时两个债主的确心存疑虑。“他们就到黄平家去看了一下,发现他家房子的面积很大,黄平本人也有收入稳定的工作。再加上黄平把户口簿和社保卡都押给了他们,于是他们就借出了第三笔钱。”
面对测谎反应迥异
眼看双方争执不下,黄平通过代理人提出:做测谎鉴定!面对这个建议,吴毅和冯华的代理人马上开始闪烁其词,在两次向吴毅和冯华征求意见后,表示“没有必要做测谎”。而黄平坚决要求做测谎,并说“他们不肯做,我做”。两位债主同意黄平去做测谎,但他们自己并不愿意做。
“你向原告实际借款一共是27.6万吗?”“你向原告单笔借款有超过5万元的吗?”“你向原告实际借款是6.5万吗?”……在测谎时,面对测试人员的提问,黄平一一平静地作出了回答。今年5月底,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黄平在接受测试时心理反应基本正常,通过了测谎鉴定。
这样的测谎结果对两位债主无疑是不利的,当法官再次传唤他们时,他们仍然坚决不去法院当面对质,整个一场官司,法官连他们的人影都没见到。
一审判决:采信被告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吴毅和冯华虽然提供了3张借条,但是从他们持有黄平的户口簿和社保卡来看,他们与黄平之间并非亲戚朋友关系。
而双方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发生大额债务往来,黄平在没有及时归还前两笔借款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借出了20万元,这有悖常理,而且吴毅和冯华也没有能够提供这些资金的来源的证据。结合他们不愿到庭参加诉讼、不愿接受测谎,以及黄平自愿接受测谎并通过测试等情况,综合分析应当采信黄平的主张,扣除已还款后还欠4.1万元。
近日,一审法院判决黄平归还两原告4.1万元并支付同期贷款利息。目前,吴毅和冯华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了上诉。(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严江发
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