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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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泳池近20人被熏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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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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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传销 小伙险被扔下河
  “救命啊!他们要把我扔下河!”前天傍晚6点半,在大桥南路路边的绿化带上,四人围住一个小伙,拖拽着他往河边拉扯,小伙子不断地发出求救声。

  很快,警方赶到现场,此时,四人仍不松手,其中一人还反扭着小伙子的胳膊,小伙子身上沾满泥土,脸上、手臂多处擦伤,小拇指的指甲被折断,还在不断渗着血。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将双方带回四所村派出所。小伙子自称姓张,是湖北天门人,“我是学广告设计的,同学说南京的广告公司好赚钱,于是我就过来了。”到南京后,他被同学带到浦口区胜利巷附近的一处民房里,大铁门里还有十几名男男女女,说是推销化妆品,却没有见到任何产品,他的手机也被同学拿走。小张意识到被骗进了一处传销窝点。前天傍晚,他谎称屋里太闷,要出去散散心,于是主管安排了两个保镖“保护”。随后,他跳上一辆公交车,到大桥南路长江大酒店附近下了车,可两名保镖拽着他不放。很快,一名女主管带着一个随从赶到,几人围着他不断辱骂,并殴打,还要把他扔下路旁的小河里。小张死死抱着花坛里的一棵小树,才避免被扔下去。

  当晚10点,警方来到胜利巷那处民房,在屋里发现了9男6女。随后,警方将所有人都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张先生报料奖30元)

  快报记者 是钟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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