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版:关注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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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健以致远
· 将严格配建10%中低价商品房
· “房改办”答《金楼市》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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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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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25版)
“房改办”答《金楼市》问
  [关键词:夹心层]

  问:如何解决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答:“夹心层”有两层含义。 一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部分家庭;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以外的中低收入群体,又买不起商品房,从而形成两个“夹心层”。

  第一个“夹心层”将通过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衔接并轨的方式得到解决。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暂时通过租赁补贴的方式得到帮助。

  第二个“夹心层”更普遍。按照此前南京市各政府部门共同研讨的思路,对于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那部分居民,理论上应通过中低价商品房的供应,解决居住问题。但实施中,由于南京市每年的拆迁量巨大,中低价商品房首先用于满足每年拆迁居民中买不起商品房的那部分人群,解决了部分“夹心层”的居住问题。

  [关键词:新就业人员]

  问: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有何解决办法?

  答: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大学生将住上“人才公寓”》是一种误读。“人才公寓”只是目前南京房管局思考为当下大学生居住问题做些实事中的一种设想,还没具体到可行性研究阶段,一旦实施,也将涉及人事局、建委等多个部门。

  为解决新就业人员的居住,房管局先后赴多个兄弟城市学习经验,也对新就业人员的居住曲线做了研究,一般是承袭“租房——买小户型——换大户型”的一个过程。一个实施设想是,采用划拨土地、减免税费的方式协助大型企业拿地,建房,未来通过向新就业人员收取租金的方式回收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和利息,但此租金会略低于社会租金。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

  问: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是否有解决之道?

  答:仍然还在设想阶段。最理想的状态是,用人单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建房,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抑或在有条件的小区内拿出部分租赁房,有计划租给外来务工人员。

  如可以建设环卫公寓,租给环卫工人居住;建设家政公寓,租给家政服务人员;为建筑工人而建的公寓,租给建筑公司、装修公司的工人等。

  快报记者 杨连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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