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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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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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排污权可有偿转让
  近日,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在张家港市全面展开。

  据介绍,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排污单位需要通过缴纳费用获得排污权,这是有偿使用环境资源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是有偿的而不是无偿的。排污权交易是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情况下,有的企业通过治理降低了污染,排污指标有了富余,有的企业则需扩大生产规模,一时又没有足够的排放指标,双方可通过交易方式,互相调剂、相互买卖,但区域内的污染排放总量仍不增加。“无论是‘买’与‘卖’,其交易都只能在环保部门核准的排污总量额度内进行。”该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排污权有偿使用实际上是排污权交易的一级市场。李燕 港轩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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