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
南京
栖霞区万鑫嘉苑小区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南京栖霞区万鑫嘉苑小区的这对年轻夫妇昨天一定会丢下一切生意,守住6岁的宝贝女儿——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昨天傍晚,女儿在小区玩耍时,一辆菱帅轿车突然冲过来,将孩子当场轧死。
这个可怜的小女孩才6岁呀!
小区发生车祸,太惨了
万鑫嘉苑小区地处城郊接合部,小区大门外是条四五米宽的小巷子。巷子两边都是小店铺,人流量大,车辆速度都不快。
昨天晚上约7时,记者赶到该小区时,只见大门口黑压压全是人,一辆警车停在门外,警察正在丈量事故现场。走进小区大铁门约五六米,地上有一摊一米多长、一尺来宽的血迹,刚被保安用泥土盖住了。“小女孩就是在这儿被轧死的”,围观者说。
目击者张先生回忆,当时他正在小区门口散步,就听到“咔嚓”一声,回头一看,刚才在旁边玩耍的小女孩不见了,一辆菱帅轿车从他面前驶过,小女孩仰面朝天从车肚子下面露了出来,头被轧扁了,全身都是血。“那小女孩原来蹲在地上,可能是系鞋带吧,背朝着小区大门。菱帅轿车从外面小巷子拐进小区,大铁门只开了一半,轿车车速并不快。但进大门后,司机加大油门,一下子就把小女孩卷进车肚里。那声音是车轮轧过头颅的声音。好惨呀!”
居民高女士惊恐地描述,“小女孩在车肚里先翻了个身,然后,轿车的右后轮从她的头部轧过。轿车开过去后,在前面五六米的地方停下来。小女孩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嘴巴呼呼向外流血,太可怜了!”
父亲开着肇事车送女儿到医院
菱帅轿车内只有司机一人,是位40多岁的男子。他停下车,跑过来一看轧到了小女孩,吓得浑身哆嗦,脸都白了,当即掏出手机报警,一旁的小区门卫也打电话报了警。
人群中有人认出小女孩,“她父母是附近开面食作坊的,快去喊他们!”小女孩的母亲第一个赶过来,见到女儿,立即号啕大哭,并抓住司机。司机一边打手机,一边挣脱她,悄悄离开了现场。
小女孩的父亲闻讯飞奔而来,一把从血泊中抱起女儿,冲出小区大门拦车。他旁边的一位亲戚也跟着招手拦车,“喂,停,停,行行好,孩子出车祸了,帮帮忙,送她上医院!”可拦了七八辆汽车,当司机看到血乎乎的小女孩时,没有一辆停下来,都加大油门,快速离开。
“轧孩子的车还在这呢,没有熄火。”就在大家苦于找不到车时,有人喊了一声。小女孩的父亲立即跳上那辆肇事车,让亲戚抱着女儿,自己开车,飞速向附近的万寿医院驶去。
小女孩被抱进急救室,医生简单检查后直摇头,“太严重了,我们医院小,抢救不了,快送大医院!”父亲又开车送女儿来到迈皋桥医院。
昨天晚上约8时,记者赶到迈皋桥医院。医生伤心地说,“那个小女孩送来时就不行了,已没有心跳、呼吸,尸体刚被拖走。肇事轿车也被警察开走了。”
在医院急诊室大厅,记者看到,女孩的几位亲戚坐在凳子上,都哭成了泪人。女孩的母亲靠在椅子上,已昏厥过去。一位衣裤沾满血迹的男子跑过来,哭得两眼红肿,他示意两位亲戚架起女孩母亲,离开了医院。
小女孩几天前才来南京
记者了解到,小女孩的父母在小区旁边菜场内开面食作坊,经营馒头、面包、蛋糕。他们是安徽人,来南京开店才5个多月。6岁女儿在安徽老家跟外婆过,已上幼儿园大班。几天前,外婆带她来南京。昨天,外婆乘下午3点的火车离开南京,到北京看儿子去了。没想到,外婆离开才几个小时,小女孩就惨遭不测,与外婆阴阳两隔。
“这小女孩长得特别漂亮,平时爱穿小旗袍,在小区里跑来跑去。我们常见到她,都喜欢逗她玩。”昨天,小区几位女士回忆。她们告诉记者,小女孩的父母整天忙着生意,没工夫照料孩子。
肇事司机已经自首
昨晚10点50分,记者发稿前从有关方面获悉,肇事司机已向公安机关自首,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警方调查处理。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位司机驾驶的是苏AAH开头的轿车,在小区物业并没有登记。过去,不少外来车辆晚上停在小区过夜,致使一些业主的车辆无处停放。经多次交涉,从去年底开始,物业作出规定,所有小区业主的车辆都要登记,划出固定车位,包月交费。那辆肇事车经常到小区来,但没有登记过。“小区一楼开了不少门面房,白天需要拉货,所以白天外来车辆进出,门卫都不拦。这辆车可能是来办事的吧?”居民们猜测。
进出车辆多,小区安全隐患大
亲眼看到小区里的孩子被汽车轧死,居民们内心难以平静。昨天晚上,大家聚在院内,纷纷指责小区的休闲活动设施缺乏,进出车辆太多,疏于观察,存在较多隐患。“孩子在小区内玩耍,竟然被汽车轧死了!孩子是无辜的呀,做大人的应该好好反思了。”
居民们告诉记者,这个小区建成已有五六年,共有6幢居民楼,都是7层的。小区活动场地太小,进了大铁门,两边各有并排的3幢楼,仅留出正对小区大门的一个院落,约60米长、20米宽。院落两侧都划出车位,停满机动车。小区居民只能在中间一条狭长的过道活动,而这条过道同时也是汽车道,大人和孩子就在车缝里进进出出。
“孩子在小区里玩耍生命都得不到保障,这车祸真是恐怖呀!”居民们义愤填膺地说。
可不管怎样,6岁小女孩就这样撒手人寰。在此,我们真诚地祈愿:愿天堂里不再有车来车往。
快报记者 赵守诚 实习生 张贤
(高女士报料奖 200 元)
■专家观点
交通肇事
违法成本太低
“胡斌撞车案还在眼前,没想到又出事了。这让人很痛心!”昨天,记者采访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杨建华时,他显得很气愤。
而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魏永强律师认为,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上应该更加完善,其中包括量刑和违法成本两方面。
众所周知,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魏永强律师说,《刑法》在量刑的时候,不应该只看到死亡人数,而应该考虑其行为的恶劣程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的作用。
“交通肇事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他们的气焰,所以一定要加大他们的违法成本。”魏永强律师说。
据《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