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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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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遭15名警察举报”续:
调查称贪污问题不实
  8月2日,针对15名民警在网上举报自己贪污受贿等问题,山东省郯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孙钦刚说,山东省公安厅和临沂市公安局都曾针对举报对他进行调查,但至今未公开调查结果。若8月10日前仍不给一个说法,他将辞职。

  据警员张霞等人讲,他们去年4月开始举报孙钦刚,并曾向山东省公安厅、公安部举报,但一直没得到调查结论。

  7月31日,郯城县公安局政委马军出示的材料显示,临沂市公安局对此事早有调查结论,认为孙钦刚贪污等举报不属实,存在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不过此结论一直未公布。

  调查称贪污等8问题不属实

  7月31日下午,郯城县公安局政委马军出示了一份临沂市公安局做出的关于举报孙钦刚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出具时间为2008年10月16日。

  这份报告称,举报孙钦刚非法侵占赃车、贪污公款、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违规集资建房、打击报复、重用提拔一部分有问题的人员、私放罪犯、带头违反五条禁令酗酒惹事等8个问题,查不属实。

  这份报告称,对于举报中称个别干警存在违法违纪的行为,查证属实。

  马军表示,山东省公安厅对此事的调查结果,与临沂市公安局一致。他称,去年秋天,郯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霞将举报信寄到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进京汇报也是按这一调查结果汇报的。

  7月31日,张霞说,他们在举报信中列举的问题,都是各举报人把自己掌握的情况汇集而成。

  8月2日,孙钦刚接受采访时说,确实存在有干警违法违纪的事,但都已处理。而关于他本人贪污等举报,相关部门已有调查结论,他也希望早日给公众一个真相。

  结论未公布,双方均不满

  据张霞、原黄山派出所所长陈卓等举报人讲,他们举报后一直未得到上级部门对孙钦刚的调查结果。

  8月3日,警员张霞介绍,去年3月,她曾到山东省公安厅上访,举报孙钦刚因怀疑她匿名举报他人而对她动用侦查手段。

  “当时厅长很生气,当即要求政治部、刑侦和纪委一起调查此事。”张霞称,去年3月8日,省公安厅就派人调查。但调查组离开后,并未告知结果。

  之后,去年4月,有人组织了举报孙钦刚的材料,并有十多人签名。当年10月,举报信还被寄到了公安部。

  郯城县公安局政委马军称,公安部接到举报信后,山东省公安厅再次联合临沂市公安局到郯城调查,“调查队伍还很庞大”。

  马军说,调查组最后做出上述结论,但未向举报者张霞等人公布,也没有向郯城县公安局公布。他称他申请并获得临沂市公安局批准后,才得到了一份调查报告。

  举报警员张霞、陈卓、刘凤堂等多人也证实,自2008年4月举报以来,山东省公安厅和临沂市公安局纪委多次到郯城调查,但至今没有把调查结果告知举报人。

  孙钦刚表示,因上级公安机关没有公布调查结果,至今未给他澄清事实,导致了不实举报升级,直至蔓延网络。

  “若得不到上级回复将辞职”

  被属下十余名警员实名举报,而上级部门一直未公布调查结论,郯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孙钦刚称,他已做好辞职准备。

  8月2日晚,孙钦刚接受记者采访,他说希望能还原一个真相。

  记者:你被举报后,有人说,你没有大问题,但有些小问题。

  孙钦刚:说我贪污那些事,都没有。把办案查扣的一辆车给了市里一个单位的同志用,这是事实。这是为了给局里多争取一些经费。当然,这确实违反纪律,我愿意承担责任。

  他们举报我,上级组织来查了,虽然没有给我澄清,但张霞这些同志把信息发到网上去,这是错误的。没有管理好这些人,我有责任。

  在公安队伍内部管理上,确实有很多问题,我也有责任。该辞职的我辞职,局长我可以不干,但是不能侮辱我的人格。

  记者:对于举报者,你曾说他们是因违纪被处理、对现有岗位不满等原因?

  孙:郯城公安机关内部爱告状,在全省全市都是有名的,帮派问题更突出。

  近些年,县里照顾公安局,每年给一些副科级指标,但一推荐人就有人举报,连续几年推荐副科级都没弄成。 记者:你有辞职的打算?

  孙:是的。我已经提出了,请求组织8月10日前给我一个答复。我会坚持到那个时候。

  两人为代签名

  网帖《15名中层干警集体举报山东一公安局长》中,列有山东郯城县15名中层干警的名字、职务和电话。  

  郯城县公安局原纪委纪检员鹿桂生称,名单中将他的名字写成“陆贵生”,是有人冒名。8月2日,他当着记者的面手写了自己的名字,并对冒名行为表示愤怒。

  同日,承认参与了举报的警员陈卓承认,15名举报者中,原港上派出所指导员张怀德和鹿桂生两个人的名字,确实非他们本人所签,而是由原新区派出所指导员杜春清代签的。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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