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运动学校操场大门1月被砸4次
· 糊涂! 两小伙半夜偷瓜被发现
· 好险!五岁女孩身悬半空中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8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车子丢了,能否找看车的赔钱

  市民杨女士8×××2259:我的电动车2000元买的,在家门口的车棚里丢了。而我们每年上交60元的停车费,能否要求看车的老太太赔钱?老太太不愿意,能否起诉到法院?

  常州常联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表示,无论是专业停车场、公益停车场还是消费停车场,只要收费,就要承担保管义务,发生停车辆被盗窃、丢失、损坏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事后可以找窃贼、损害人赔偿。 法院对该类停车场应按“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后果便应承担责任”来作判定。杨女士可以证明您丢车的事实,并提供电动车的原始购车凭证及其停车收费相关凭证,可以要求索赔。孙羽霖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