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接受快报专访时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向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防疫站讨说法
尘肺病
确诊、认定工伤、相关责任人被处理……一个个关键词似乎都昭示着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已经尘埃落定,张海超用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血肉赢得了这场“一个人”的战争。但是,随着张海超的多名工友被认定为尘肺病,舆论要求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呼声愈来愈高,这一事件似乎又仅仅是一场战争的开端。
张海超在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维权之路并未就此结束,还将通过司法途径向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防疫站讨个说法。“这将是对他们的一个警告,以后再有人去做职业病诊断,不能再出现我这样的情况,让更多农民工兄弟在维权路上走得更顺畅更容易一些。”
正如张海超所说,他所做的已经不仅仅是为自己,也是在为千千万万身患职业病却维权无门的工友开辟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向现行制度提出是否应该“开胸验肺”的质疑。也许这才是张海超“开胸验肺”甘做生死标本的最本质意义。
“开胸验肺”开出职业病维权绿色通道
随着张海超被确诊为尘肺病,7月30日,张海超的4名工友也被职防部门确诊为尘肺病,更多的工友将进行尘肺病的鉴定。据悉,张海超原单位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一线职工将全部进行尘肺病筛查。
同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会将继续关注张海超“开胸验肺”的事件进展,全力帮助张海超维权,直至依法讨回公道。河南省总工会还联合省卫生、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全省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存在粉尘、铅、苯和有机溶剂职业病隐患的企业。
7月31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发出《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现状调查,并对部分省市及有关机构进行抽查。
一夜之间,职业病维权之路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一改以往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的局面。从中央到地方,职业病防治成为领导重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我这个事情以后,相关部门也重视了,办事态度完全改观。”张海超在接受快报采访时说,在确诊为尘肺Ⅲ期后,他去市里办理工伤认定评审,如果按照原来程序,估计要2-3个月时间,而现在1天就给他办完了。
不仅是张海超个人的维权行为得以快捷的解决,张海超的工友也同样享受到了这种“绿色通道”式的服务。张海超告诉记者,已经被确诊的4名工友和他的情况相似,也是由于拿不到单位的相关材料,无法做职业病鉴定,但是这次都给做了。
张海超的工友王友才今年40多岁,被鉴定为尘肺Ⅲ期,他的病情最为严重。快报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他时,他几乎每说一句话就要喘气不止。“我的病都快3年了,但是单位一直不给材料,鉴定做不起来,就一直这么拖着,现在身体已经完全垮掉了。”王友才说,现在郑州市职防所的人办事态度好多了,“这可都是海超兄弟用血肉换来的”。
张海超是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7年之前,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先后从事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2007年8月,张海超感觉咳嗽、胸闷,胸片显示,他双肺有阴影,之后张海超到全国多家医院就诊,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他患了尘肺。但是由于原单位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拒绝为张海超出具工作证明,相关专业鉴定机构就不能够接受他的鉴定请求。经过整整两年的上访,他才在新密市委书记特批下,得以不出具工作证明,到郑州市职防所进行鉴定。
今年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给出了鉴定结果:“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张海超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为证明自己患有尘肺病,6月22日,张海超主动进行开胸验肺,但这一结果却不能得到郑州职防所的承认,理由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当地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的医疗单位才能出具鉴定结果。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在舆论压力下,7月24日,卫生部派出督导组赶赴河南郑州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胡荃为组长,由安监、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
7月26日,在卫生部专家的督导之下,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组织省、市专家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
7月28日,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对当日《河南日报》刊发的《专家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一文作出重要批示。
7月29日,河南省卫生厅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通报批评;给予张海超所在的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目前,张海超正在新密市人事劳动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其4名工友被确诊为尘肺,另外还有多名工友仍在进行尘肺鉴定中……
继续维权是对相关机构的一次警告
虽然自己的病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但张海超心里并不轻松,因为他的维权之路远没有结束。
7月31日上午,星期柒周刊记者拨通了张海超的电话。张海超告诉记者,他正在打点滴,主要是消炎和增强体质。从说话的声音可以听出他的身体很虚弱。
张海超告诉记者,他现在在等两个结果,一个是伤残鉴定,不知道是一级伤残还是二级伤残;另一个是郑州市组织专家给他制定的有效治疗方案。“因为这两个都牵涉到我的职业病赔付预算。”张海超说,问题是,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当年根本没有给他买工伤保险,只有一个商业保险,现在这个保险已经失效了,所以整个赔付都要由公司来承担,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公司的态度。
“如果振东公司不愿意赔付,那么我们就只能法庭上见了。”张海超说,除了振东公司外,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和新密市防疫站也是他下一步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讨说法的对象。
2007年1月,张海超曾参加单位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组织的体检,并拍了胸片。据防疫站称,当时就发现张海超肺部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他去复查,但单位并没有传达。“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9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张海超说,防疫站只通知到单位,没有通知到本人,这中间肯定有过错,不管是连带的还是主要责任,肯定要讨个说法。
而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作为指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让张海超尤其不满意的是,它对误诊的回应是“我们医术不过关,水平不高”。“这是什么话?”张海超说,“如果对于我的病难以诊断,完全可以另找专家给我鉴定,而不是这样稀里糊涂地下一个结论,太不负责了。而且短短两个月时间,前后诊断结果差别这么大,原来是无尘肺,现在则成了尘肺Ⅲ期,你医技再不高也不可能出现这么严重的错误。”
张海超表示,选择继续维权,是对相关机构的一个警告,为仍在维权路上的农民工兄弟铺一条更便捷、更快速的路。“我已经用我的血,为我的工友,争得了应有的权利,现在则要通过法律手段,继续帮助维权的工友们,让有关部门出来和我们讲理,这不仅是为我自己,也是为大家讨一个说法。”
修法势在必行
除了展示农民工职业病维权之路的艰辛外,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更是直指职业病防治制度上的弊端和漏洞。有关职业病防治的两部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成为媒体公开批评的对象。
《检察日报》发表评论指出,张海超的悲剧是由这两部法令直接造成的。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而在张海超和他的工友的维权过程中,正是这一条将他们挡在了职业病鉴定的大门之外。时至今日,张海超及其工友所在的振东公司依然没有给他们出具任何证明材料,让他们能够依法取得受鉴定权利。
《光明日报》发表评论称,让一名农民工去要求企业“自证其罪”,在现实中何其难也!
《长沙晚报》刊文指出,从张海超事件可以看到,目前职业病防治体制中存在让企业“自证其罪”、职业病鉴定机构缺乏监督、对用人单位处罚太轻三个弊端。
对此,《广州日报》认为修改法律与卫生部规章中的不合理部分,是让更多张海超申张权利的前提,否则,即使劳驾专家组介入鉴定,也是有可能被有关机构指称“没有资质”的。
作为直接的受害人,张海超在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的监管太松了,用这个法来给像他们这样的农民工维权,太困难,程序多,花费高。“我觉得最应该修改的就是到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由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这一条,还有就是指定的有资质诊断机构,不能只指定一家,不要成了独门生意,要多找几家有资质的合法的单位,这样也保持一个客观性。”张海超说。
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卫生合作中心(上海)主任、著名职业病防治专家、复旦大学教授金泰廙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说,《职业病防治法》当初制定之时把主要的责任人定为企业,检查、监管则放在卫生部门,但是在后期的执行上,监督不到位相当明显,导致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同时,他建议在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中单独设立一个职业病防治基金,由存在职业病风险的企业为员工定期缴纳,用作职业病患者治疗的专项资金。
在采访期间,记者还联系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首席专家、国家职业病诊断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德鸿研究员,虽然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不过他透露卫生部将召开一个会议,内容就是关于职业病诊断的相关问题。
有理由相信,在张海超用自己的生命作为赌注,“开胸验肺”,用血淋淋的事实证明自己以后,相关部门是有所触动的,对于制度的“开胸验肺”应该也不会太遥远了。
□快报记者 陶维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