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远远高出居民购买力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在这样的高房价背景下讨论“原罪”时,得出的结论却是供应方(作为土地供应方的政府和房屋供应方的开发商)都很委屈、都很无辜。如果我们相信这些,那么结论就只能是需求方太“烧包”了:有钱的“烧包”想多买房,没钱的“烧包”累死也要按揭一套,刚刚变得有钱的又“烧包”想要改善居住条件。这些“烧包”的需求就是大家日常谈到的城市化背景下的刚性需求。
怎么办?无非有钱的尽管“烧包”去买,钱不够多的,或者按揭或者不买,就是别牢骚,都是自己没钱闹的,干吗怨别人。这大概也是国土局和开发商辩论所希望达到的最和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