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声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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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问责者为何不主动辞职
· 批评之后,霍邱更需要关心
· “如此草菅人命、如此损害河南形象的事,法不容,理不容,情不容。”
· 直接引语
· 名嘴同期声
· 编辑部致歉
· 我比大桥小一岁
· 今天,奥体期待你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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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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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大桥小一岁
  回应《换个角度看南京》(7月26日柒周刊24版)

  作为一个安徽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我来南京打工已经有15个年头了。我与大桥几乎同龄,大桥建于1968年,我生于1969年。我和大桥很有缘,每隔一段日子,我都会到大桥上走走。感谢快报记者在骄阳似火的7月,顶着炎炎烈日,用手中的笔和相机记录下大桥的点滴。我为自己能生活、工作在大桥的故乡南京感到自豪。(安徽 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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