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田雪亭)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推出便民措施:曾在本市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短期内换领和补领的,可按规定免去照相手续。而以前遇到此类情况时,居民需要重新拍照采集人像。据统计,每年全市约18万人换领、补领证件,其中符合免于再次照相条件的约有3至4万人。
考虑到随着年龄增长,相貌会产生一定变化,对再次补换领证件免于重新照相的时限进行了限定,即:5年有效期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居民)为距上次采集相片办证时间六个月内的可免重新照相;10年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至25周岁居民)的,为距上次采集时间1年内;20年有效期(年满26周岁至45周岁居民)的,为距上次采集时间2年内;长期有效期(46周岁至70周岁居民)的,为距上次采集时间5年内;70周岁以上的,为70岁以后办理的二代证,并不受次数限制。
同时,为方便持证人使用证件,如相貌明显变化或面部特征改变的,应重新采集人像;对在其他城市已办理二代证,而从未在南京办理的现南京籍居民,因南京市人口信息库中没有其人像信息,也需拍照。如果遇到符合免于照相条件,但居民对原有照片不满意,提出重新拍照的,公安机关将满足需要。此外,警方还重申,办理二代证时,不管是第一次拍照还是重拍,都不收取任何拍照费用。
附件:南京各公安分局重新设置身份证受理点情况一览表[见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