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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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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规:防止固定资产贷款被挪作他用
  银监会27日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与《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确保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的需要,防止贷款被挪作他用。

  《办法》特别规定,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办法》明确,贷款资金支付方式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类。凡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即贷款人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这是《办法》最为核心的部分。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表示:“要求贷款的协议签订以后,大额贷款要在借款人实际交易的时候,通过委托银行支付的方式,把资金直接交付到你的交易对象,比如你去买钢、买煤,那就直接支付到钢铁公司、煤炭公司,确保资金流入经济实体,防止贷款被挪用。”

  对于额度较小的贷款,则可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快报记者 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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