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帖案”续:
7名办案人员被问责
闹得沸沸扬扬的山东“曹县帖案”(详见快报7月26日星期柒新闻周刊),继7月24日凌晨段磊获释后,又有了新进展。昨天,记者从山东曹县有关部门证实,当地已对“曹县帖案”中的7名办案人员进行了问责。
据悉,曹县监察局对县公安局案件审批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县公安局作出决定,对案件审核人员和主办人员分别给予警诫一次。县检察院作出决定,对侦查监督案件审核人员和公诉案件承办人员暂停执行职务,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对公诉案件审核人员和侦查监督案件承办人员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另据记者了解,除了段磊在网络发帖反映的内容外,山东省有关部门亦将对包括引发当地官商交恶的项目使用的土地问题,以及庄寨镇相关领导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事情的峰回路转并未让此案尘埃落定。昨天,据段磊的代理律师浦志强介绍,直接涉及此案的山东汇银置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王军仍被监视居住,而警方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段强的通缉令依然有效,其公司财务室也未解除查封。浦志强告诉记者,逐渐恢复平静的段磊目前就在北京,正在和自己商讨下一步的国家赔偿问题以及如何追究枉法办案的曹县公安局、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等。
■快报记者 邢志刚